李贵成河南省检察院
@袁善6641:10月28号河南省政府购岗体检合格名单 -
却梵17092997688…… 1、10月28号河南省政府购岗体检合格名单已经公示,你可以登录河南中公教育网站进行查看;2、目前河南省政府购岗拟录用人员名单已经公示,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省“政府购岗”办公室统一制发,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购岗”办公室负责发放《河南省2016年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通知书》.
@袁善6641:盗取国家三级文物判什么罪 -
却梵17092997688……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8号,2013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第九条规定...
@袁善6641:故意损坏公私财物价值多少够上追究刑事责任?
却梵17092997688…… 犯故意破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公安厅印发《关于我省适用新刑法有关条款中犯罪数额、情节规定的座谈纪要》的通知,河南省划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较大”的标准为:2000元以上. http://baike.baidu.com/view/6113.htm
@袁善6641:河南省公安机关行政案卷装订顺序和刑事案件装订顺序 -
却梵17092997688……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 一、 刑事侦查卷 正卷 (一)诉讼文书及技术性鉴定材料部分 1. 卷宗封面 2. 卷内目录 3. 立案、管辖文书 (1)《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接受刑事案件笔录》 (2)《立案决定书》 (3)《不予立案...
@袁善6641:商水县网上诈骗多少能够立案 -
却梵17092997688…… 江南省诈骗罪的立案起点是5000元.《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我省诈骗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当前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现对我省诈骗犯罪案件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千元、五万元、五十万元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
却梵17092997688…… 1、10月28号河南省政府购岗体检合格名单已经公示,你可以登录河南中公教育网站进行查看;2、目前河南省政府购岗拟录用人员名单已经公示,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省“政府购岗”办公室统一制发,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购岗”办公室负责发放《河南省2016年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通知书》.
@袁善6641:盗取国家三级文物判什么罪 -
却梵17092997688……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8号,2013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第九条规定...
@袁善6641:故意损坏公私财物价值多少够上追究刑事责任?
却梵17092997688…… 犯故意破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公安厅印发《关于我省适用新刑法有关条款中犯罪数额、情节规定的座谈纪要》的通知,河南省划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较大”的标准为:2000元以上. http://baike.baidu.com/view/6113.htm
@袁善6641:河南省公安机关行政案卷装订顺序和刑事案件装订顺序 -
却梵17092997688……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 一、 刑事侦查卷 正卷 (一)诉讼文书及技术性鉴定材料部分 1. 卷宗封面 2. 卷内目录 3. 立案、管辖文书 (1)《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接受刑事案件笔录》 (2)《立案决定书》 (3)《不予立案...
@袁善6641:商水县网上诈骗多少能够立案 -
却梵17092997688…… 江南省诈骗罪的立案起点是5000元.《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我省诈骗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当前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现对我省诈骗犯罪案件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千元、五万元、五十万元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