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有感500字

@木威6959:水浒传读后感,500多字 -
辛缸18755266462…… 这学期在老师的推荐下,我看了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这本书让我了解了中国的历史,水浒英雄们的反抗精神和封建社会的腐败的一面,是一本耐人寻味的书. 不必说宋江和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也不必说武松漂亮的最全,吴用的足智多...

@木威6959:读《水浒传》有感 500字 -
辛缸18755266462…… 《水浒传》读后感 《水浒传》时我国最早的长篇小说之一,成书于元末明初,是一部描写和歌颂农民起义的伟大史诗.它以发生在北宋末年的宋江起义为题材,生动地叙述了起义的发生、发展和结局,塑造了一系列农民起义英雄形象,直接鼓...

@木威6959:水浒传读后感500字 -
辛缸18755266462…… 《水浒传》读后感 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总算被我啃完了,好辛苦!不过,我总算明白了很多道理. 不必说宋江和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也不必说武松漂亮的醉拳,吴用的足智多谋.单说天真烂漫的李逵,他颇有些野,一身鲁莽庄稼汉...

@木威6959:关于水浒传故事内容读书心得500字要22篇、紧急 - 作业帮
辛缸18755266462…… [答案] 《水浒传》是四大名著之一,想必大家都读过吧! 《水浒传》里的人物有鲁达(鲁智深).武松.宋江.柴进.李逵. 《水浒传》里的鲁达,武艺高强,粗武钢勇,他的武器是两把斧子.而且他十分爱吃狗肉.甚至有一次,鲁达要镇关西把十斤精肉和十斤肥肉...

@木威6959:《水浒传》读后感500字 -
辛缸18755266462…… 读《水浒传》有感在这个学期,我读了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e68a84e799bee5baa631333337376262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内容丰...

@木威6959:水浒传读后感500字要如何写,不要在上网上找要原创 -
辛缸18755266462…… 《水浒传》读后感 《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

@木威6959:水浒传500多字读后感五年级水平 -
辛缸18755266462…… 在漫长的暑假中,我初读了四大名着之一——《水浒传》.它通过各种艺术手段,成功地塑造了一系列人物典型,让我认识了在梁山聚义的一〇八名好汉.在梁山聚义的一〇八名好汉都是被迫走上起义道路,这种逼迫来自两个方面:一是不甘...

@木威6959:水浒传读后感 -
辛缸18755266462…… 《水浒传》读后感 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总算被我啃完了,好辛苦!不过,我总算明白了很多道理. 不必说宋江和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也不必说武松漂亮的醉拳,吴用的足智多谋.单说天真烂漫的李逵,他颇有些野,一身鲁莽庄稼汉...

@木威6959:《水浒传》读后感 -
辛缸18755266462…… 不必说宋江和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也不必说武松漂亮的醉拳,吴用的足智多谋.单说天真烂漫的李逵,他颇有些野,一身鲁莽庄稼汉和无业游名的习气,动不动就发火,遇事不问青红皂白,总是一说二骂三打.结果不是吃亏就是后悔,但是...

@木威6959:水浒传读后感500字 -
辛缸18755266462…… 一代东方不败——童贯从前,在水浒的故事中,有一位与众不同的人物,《宋史》称他“状魁梧,伟观视,颐下生须十数,皮骨劲如铁.”大家知道他是何许人吗?当然不知道!这样的人物在水浒中一抓一大把,几乎没有个性可言.但是!《宋...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写梗概的作文500字(精选3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写梗概的作文500字 篇1

  《西游记》这本书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里面的人物活灵活现,使我回味无穷。这本书的作者是吴承恩。他是明朝有名的小说家。书中的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僧、白龙马五师徒一同经过了种种磨难和各种考验,仍旧坚持到底,不屈服,顽固的与妖魔鬼怪斗智斗勇,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成佛的神话故事。《西游记》这本书使我感受到了世间的正与恶,还让我知道只有勇于拼搏、坚持不懈才能取得成功的道理。

  书中的五师徒各有各的特点,各有各的本领。为这本小说增添了几分魅力。唐僧是这本书中最重要的角色,他胆小,唠叨,不分善恶,可是心却十分纯洁,善良。他一心向佛,在困难面前不放弃,成为了旃檀功德佛;孙悟空是个急性子,他淘气,勇敢,但始终终于师傅,他英勇善战,火眼金睛,面对妖精绝不退缩,忠诚斗战胜佛;猪八戒原是天上的天蓬元帅,后因犯色,而被贬下凡间成了一只猪。经菩萨指点,他也跟着唐僧一起取经,途中经常说要各奔东西,还老是贪恋美色,好吃懒做。不过他对师傅忠心耿耿,武功虽然不如悟空高强,但也是唐僧身边的一个好徒弟,最终成为了净坛使者;沙僧原是天上的卷帘大将,因为打破了王母娘娘的琉璃盏,后将功赎罪,随唐僧取经,他的武功不是的,也不是最机灵的,但是他是一个对师傅的话言听计从的徒弟,他的水下功夫非常了得,最后也成了金身罗汉;白龙马本时西海龙王敖润的儿子,因触犯天条,跟唐僧取经,从一条龙变为了一只白马,因西天取经途中表现良好,成为了八部天龙。

  读完这本书,我体会到看什么事情都是简单的,做起来什么都是难的。如果你肯付出心血,肯花时间,肯下功夫,就一定能够事半功倍。

  写梗概的作文500字 篇2

  1866年,世界上发生了一件非常怪异的大事:在很长一段时间,人们常常看见一个庞然大物在水中出现。这搞得欧洲和美洲的人们心神不宁,大家对它充满了猜疑:有人说这是一种水怪,也有人说这是一种神鱼。

  为了人类的安全,海军部部长邀请自然史博物馆教授阿罗纳克斯先生与他们一同前去探寻这个秘密。在海军的舰船——林肯号上,他们还认识了加拿大捕鲸手——内德·兰德。

  终于有一天,他们找到了那个庞然大物,而且它还袭击了他们。阿罗纳克斯教授,孔塞伊——教授衷心的仆人,内德·兰德等人被海浪掀翻,掉进了海里,林肯号也疾驰而去。他们这才发现:这个庞然大物有着结实的铁皮,根本不是什么独角鲸,而是一艘潜水艇。

  掉进海里的他们被潜水艇的人带到了这艘鹦鹉螺号上。他们慢慢了解到:艇上的一切都靠电,因为船长尼摩憎恨陆地上的一切,所以造出了潜水艇开始复仇。艇里的布置十分优雅,船长还邀请他们去海底森林散步。教授本来认为这个船长一定是疯了,却没想到船上有特制的枪与潜水服,完全具备这样的能力。

  他们在船长的带领下参观了奇妙的海底世界,惊叹不已。他们看到了珊瑚王国,那里是尼摩船长安葬同伴的地方;还去到了印度洋,看到了许多鹦鹉螺;接着,尼摩船长带着教授参观了他培养的一颗价值上万的珍珠……在南极时,他们被困在大冰盖下,经受了缺氧的危险,最终死里逃生;不久,他们碰到了大章鱼,并与大章鱼展开了肉搏,虽然胜利了,但是尼摩船长却又损失了一名伙伴;后来,他们亲眼见证了尼摩船长击毁了一艘军舰,明白了尼摩船长对陆地、对战争的憎恨……

  在英吉利海峡停靠时,他们不想再做船长的俘虏,于是想办法逃出去了,不想竟遇到了迈尔大旋流,教授被撞晕,还好后来被一位渔民救起,这才结束了这场惊心动魄的冒险。

  写梗概的作文500字 篇3

  《水浒传》是一部以描写古代农民起义为题材的长篇小说。它形象地描绘了农民起义从发生,发展直至失败的全过程,深刻揭示了起义的社会根源,满腔热情地歌颂了起义英雄的反抗斗争和他们的社会理想,也具体揭示了起义失败的内在历史原因。作品在思想内容和文学艺术上都取得了重大成就。 该书在塑造人物形象方面积累了丰富的艺术经验。作品能紧紧扣住人物的不同出身经历,通过人物自己的语言和行动去表现其性格,如吴用的神机妙算,鲁智深的忠勇仗义,李逵的粗鲁莽撞,武松的神威神勇,林冲,花荣的骁勇善战,石秀的英雄孤胆,燕青的机智灵活,以及西门庆的骄横,蒋门神的凶悍,潘金莲的荡,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作品同时也能够很准确地把握住人物性格与身份,社会地位,生活阅历之间的相互作用。比如说豹子头林冲,原本是东京八十万禁军枪棒教头,有着较优越的社会地位,同时又是习武带兵之人,具有丰富的作战经验,基于这一前提,作者赋予他的性格既有隐忍退让,委曲求全的一面,又有敢做敢为,骁勇善战的一面。在封建恶势力的逼迫下,林冲的身份,地位,生活发生了急剧变化,促成了他思想和性格的转化,从而作者成功地塑造了一个原来根本没有想到自己要造反而最后不得不造反的人物形象。 小说的故事性很强,达到了极高的水平,这可能是受到说书话本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小说随处可见引人入胜的情节。如倒拔垂杨柳,智取生辰纲,风雪上神庙,大闹清风寨,景阳岗打虎,醉打蒋门神,三打祝家庄和攻陷大名府等等。《水浒传》还写了不少战争的场面,再现了起义军的战略战术,体现了辩证法思想,如三打祝家庄,大败高太尉等等。《水浒传》的影响巨大广泛,几百年来,其具有反抗意识,乐观精神和理想化的英雄一直为人民所乐道,鼓舞着被压迫者的反抗斗争。

  写梗概的作文500字 篇4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趣味数学摆脱原来传统数学课堂的枯燥,通过多媒体教学生动有趣的带动孩子的课堂积极性。趣味数学共十章,主要有奇妙的数,算数中的智慧,迷人的图形与空间,表字母代替数,推理的魅力,有趣的概率,形形色色的悖论,学习游乐园,数学家逸事等内容。数学是最重要的课程之一。数学也是所有学科中最有趣,最有魅力的课程课程之一。

  一位美学家曾说过美,只要人感受到它,它就存在不被人感受到,他就不存在数学的魅力,也是在这样发现它的魅力之所在的人就会非常喜欢它,而这本书对少女儿的智力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训练。让孩子们一边思考,一边获得智能的提高和训练。这本书是一套综合性较强的,融知识性,趣味性和参与性于一体的。亲子共读读物。被称为“世界上最令人爱不释手”的趣题集,有很多孩子对数学不感冒,一点儿兴趣都没有,读不懂题,计算还可以,一遇到应用题就懵, 概念不理解,没办法举一反三,这个问题很多孩子都有,遇到题会做,但是,却不能够知道做题的原理是什么,这就是对概念把握不到位,遇到复杂的问题没有解决思路,这是因为没有掌握建模的概念。

  其实,很多问题都可以通过数学绘本来解决,比如兴趣培养这块,一开始就让孩子接触枯燥的数学公式,冰冷的数字符号,孩子肯定抵触。但如果从这些有意思的小故事开始,数学在孩子的脑海中将是另一番景象。而趣味数学,仅解决了孩子对数学的兴趣问题,还能潜移默化地积累数学知识、培养数感,养成数学思维,最重要的是可以提高孩子的阅读理解能力。

  写梗概的作文500字 篇5

  老渔夫桑提阿果年轻时是一位十分出色的渔夫,那时的他强健有力,曾经和一个黑人比赛掰腕子比了一天一夜,最后终于以顽强的毅力战胜了对手。到了老年,他的精力和反应都不如从前老婆死后,他一个人孤独地住在海边简陋的小茅棚里,只有一个小孩曼诺林亲近他、崇拜他。

  但是,老人的"硬汉"精神丝毫没有衰减,他仍然热爱垒球、仍然梦见雄狮——这都是力量的象征;他已经一连84天出海打鱼都一无所获,连他的帆看上去都像是一面"标志着老打败仗的旗子。可是就在第85天的早上,他又顽强地驾船出海了:他要到深海里去打一条大鱼。

  这一次,他碰上了一条足有18英尺长、比他的船还大的鱼。桑提阿果对这条大鱼充满了赞美和尊敬,同时这更激起了桑提阿果向它挑战的决心。大鱼当然不肯轻易屈服:他时而与老人默默地对峙,时而把船拖向深海,时而围着船打,时而要用掀起的巨浪把船打翻……老人与大鱼奋战了两个昼夜,在这个过程中,他不断地和鱼、和鸟、和大海对话,不断地想起曼诺林或者回忆往事,凭借颐强的毅力和坚强的信念,他终于挺了过来,征服了那个庞然大物。

  意料不到的是,就在老人要把大鱼拖回去的时候,大批的鲨鱼被吸引而来,争吃拖在船尾的大鱼。已经筋疲力尽的桑提阿果公然竭尽全力与鲨鱼搏斗,那条大鱼仍旧被成群的整鱼咬得只剩下一副空空的骨架。最后,桑提阿果把这副巨大的骨架拖回了岸边。

  望着那副骨架,老人自问是什么打败了他,结论是:"什么都不是,是我出海太远了。"老人靠自己的精神与理念坚韧地支撑着,他最终战胜了大鱼,也战胜了失败,战胜了自身。晚上,老人睡着了,曼诺林在身边守护着他。那一晚,桑提阿果又梦见了狮子。

  写梗概的作文500字 篇6

  从小生活在乡间的祥子,在18岁时父母去世,便来到北平靠力气拉车挣钱,省吃俭用,终于用三年时间。凑足了100块血汗钱,实现了他的梦想买了一辆自己的新车。

  在北平征战的时期,祥子,拉客人去了危险地带,却被士兵们拉去充军,士兵们夺走了他的一切,祥子趁势,趁军营混乱偷跑了,临走时牵了三匹骆驼作为对丢车的补偿。祥子用骆驼换了三十五大洋,后来生病时道出了与骆驼的关系,因此获得“骆驼祥子”的绰号,接着他在开车厂的刘四爷的家里安家,让刘四爷来保管它的30大洋。刘四爷的女儿虎妞很喜欢祥子。祥子在刘四爷那里拼命拉车,减短了车的寿命,刘四爷不满,祥子怒辞杨府,可杨家人异常刻薄,祥子不堪他们的侮辱,只干了4天就离开了。回到车厂,祥子喝了酒后糊涂办了错事,第二天,他遇上原来的主人曹先生,替他拉上了包月,他想要回存款,却被虎妞回绝了。祥子在曹家拉车很快活,直到虎妞去找他,虎妞谎称自己怀孕,想让刘四爷接受祥子,祥子不知所措。

  一天,他在茶馆里遇到了贫困的老马,小马二人,对靠个人奋斗能摆脱贫穷产生了怀疑。祭灶那天晚上,祥子被派来跟踪的孙侦探抢了所有钱,迫不得已,只能回刘家,刘氏也知道虎妞相中祥子,怕祥子带走其资产,要赶他走,虎妞和刘四爷撕破脸,和祥子走。祥子被迫结婚,得知虎妞没怀孕,他很生气,只有只得无奈拉车养家。后来虎妞有了身孕,祥子冒雨拉车,结果大病一场。租了虎妞房子的小福子,时常来看望她。虎妞不满,逼小福子还钱,小福子下跪,二人才和好。几个月过去,虎妞难产死去,祥子为给他办丧事,而把车卖了,从此在夏家拉包月,淋病过后他染上陋习,直到曹先生归来,他答应让祥子拉包月,并招小福子来做女仆。祥子打听到小福子已死。失去了生活的希望,四处占便宜,开始骗钱,最终他混成了一个个人主义的末路鬼。旧社会,把祥子从一个积极的小伙沦为行尸走肉,同学们快翻开书本,感受老舍京味中对黑暗社会的声讨和批判吧!

  写梗概的作文500字 篇7

  根鸟是一个聪明,活泼,有心机的孩子。在他身上会发生什么呢?我们来看一看吧。

  一天,根鸟出去打猎,什么也没打到,这使他十分生气,后来飞来一只大白鹰,根鸟射死它之后,从它腿上解下来一根布条,上面是一位名叫紫烟的女孩发出的求救信号,此后,根鸟每天晚上都能梦到紫烟。终于,根鸟决定离开自己的家乡,去寻找那个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离开家后,根鸟身上的钱很快花光了,只号在大街上乞讨。这时,一个叫长脚的人给了他一些钱,根鸟十分感谢他,然而根鸟并不知道长脚是一个骗子,这一切都是长脚设的骗局。根鸟为了感恩,答应长脚去送信,临行,、长脚又送他一匹白马,这匹白马后来成为了根鸟最忠实的伙伴。

  来到收信的地方,虽然这里是大峡谷,但是,和他想象的不太一样,这里寸草不生,阴森森的,到处弥漫着鬼气。把信送到他们手中后他们就把根鸟绑了起来。第二天,根鸟被戴上脚绳,去背矿石了。根鸟背了一天的矿石,一天都在想逃出去的办法。又过了一天,他遇到了独眼老人,他对根鸟十分看好。有一天,月黑风高。根鸟逃出去,但因为脚链的束缚,他又被捉了回去。捉回去后,根鸟被他们又给根鸟一盘“红珍珠”他想吃,但被独眼老人制止了,因为那种果子连吃四五顿,就会忘掉一切。后来,在老人的帮助下,他逃出了鬼谷,顺手又把那大片邪恶的红珍珠烧毁了。

  逃出鬼谷后,根鸟来到了米溪,他喜欢上了一个叫秋蔓的女孩,同样秋蔓与她的父母也很喜欢他,可是他又离开了米溪去寻找那个开满百合花的大峡谷。随后到了茑店,这里是一个城市,到处弥漫着糜烂的味道,他在这里认识了金枝,他帮助了金枝,又踏上了他的旅程他在路上,遇到了板金,他又在板金的帮助下打听到了大峡谷。他们俩一起去找那个大峡谷。在路上,板金走了。根鸟十分伤心,并把它的遗体埋了在一棵柳树下,变继续上路了。终于,他找到了大峡谷,这里飘着百合花的香气,翱翔这白鹰。然后,根鸟摔下吗,在地上嚎啕大哭……

  写梗概的作文500字 篇8

  在我国的黑龙江边境,有一个叫呼兰河的小城。在这小城里,发生过许多事情。要数有多少件,那可说来话长。冬天的时候,呼兰河的土地上满裂着口。人们很少出门,店铺都用厚门帘封着门。路上看不见几个人影,即使有,也会快步赶回家里。路上大大小小地铺着冻住了的水坑,一不留神,便会摔进去。镇上一片荒凉。每当过年过节,呼兰河的一些人还会自发地举行一些奇怪的仪式典礼。就如惊险的跳大神,令人心惊胆战。还有人会来看花灯,去逛那明亮的花街。还有人把蜡烛放到盘子里,点燃蜡烛,让它顺水漂去,满河的烛光,好像天上的银河。

  在一户人家的后院,有一个美丽而富满生机的大花园。每天春意盎然,鲜花盛开。而且经常能看到一个小女孩和她的祖父在花园里劳动。祖父在一旁耕地,小女孩就在旁边玩耍,偶尔捉弄一下祖父也是她的乐趣。这花园是她家的。可是后来,老人死了,小女孩离开这里了,花园也不知道怎么样了。

  呼兰河曾经来过一个叫小团圆媳妇的人。她对人很和蔼,但她的婆婆却认为她是个祸根,想除掉她。跟祖父玩耍的小女孩几次去看望她,但她却被她婆婆逼迫着当众洗澡,甚至用剪刀剪去了她的辫子。最后,小团圆媳妇还是死了,从此她家也不大被人记得了。

  有二伯是小女孩的伯父。脾气很古怪,喜欢跟鸟说话。他偶尔也会做一些奇怪的举动,之前偷过别人的东西。还跟小女孩的爸爸吵过架,被打输了,流了许多血。他有时还想过自杀,但每次都下不来手。因为他放不下他的家人。依然顽强地活着。磨坊里的磨倌叫冯歪嘴子。他是个朴实勤劳的人,跟有二伯有过交往。也认识小女孩。但他越忠恳诚实,也就越容易遭人诬陷诋毁。他不仅失掉了工作,还离失了亲人。在现实的打压下,他还是乐观地面对生活,时不时地跟小女孩分享自己的人生心得。

  小女孩离开呼兰河后,始终忘不了她内心深处的那段幼时的回忆,于是,她把它们全都写了下来,写成了一本书,叫《呼兰河传》。

  写梗概的作文500字 篇9

  在内蒙古的大草原上,有一只待产的母狼紫岚,饥饿迫使她离开了山洞,跑到一户猎人家,偷走了一只鹿崽。但是,她并没有不被猎人发现猎人发现她后,放出了好几条猎狗来追捕她。

  紫岚见状,跑到了一个隐蔽的地方藏起来,可剧烈的运动迫使她在野外生下五只小狼崽。突然,暴风雨来袭,紫岚立刻有次序地将狼惫叼到山洞里,可正当紫岚要喂狼崽们偷来的那只鹿崽时,想到还有一只狼崽还没有救,赶紧跑到那个地方,寻找那只狼崽,可是,最后一只狼崽却被雨冲走了。悲痛之余,紫岚给这四只狼崽取了名字:

  大儿子叫黑仔,二儿子叫蓝魂儿三儿子叫双毛,小女儿叫娟娟。

  紫岚为了完成父亲想当狼王的遗愿,便训练自己的孩子。她最先把这个希望寄托在大儿子黑仔身上,便把最好的都给黑仔,但就算紫岚把最好的都给黑仔,黑仔也比其它兄弟姐妹大不了多少有一次,在没有紫岚的看护下玩耍,被一只金雕抓走了,紫觉得知后悲痛万分,可是过了几天后,紫岚就把这个希望放到了蓝魂儿身上,可不幸的是又发生了,蓝魂儿在自己玩时不幸被捕狼夹夹死了,紫岚为了不让蓝魂儿的遗体被猎人践踏,一狠心,把蓝魂儿的遗体撕成两半,可是紫岚还是不放弃父亲的遗愿,把当狼王的希望放到了双毛身上。

  双毛性格孤辟,经常自己一个人呆在角落里玩,紫是便唤醒他的狼性———给他吃腐肉,喝浑浊的水。终于将双毛的狼性唤醒了,双毛的狼性被唤醒后便将紫岗居住的山洞据为己有,孤身一人去挑战狼王,可却被狼王打伤,逃到了遥远的地方。紫岚很伤心,她心想:为什么我想要完成父亲的遗愿那么难?为什么我的孩子非死即伤?紫岚的牙在教蓝魂儿时磕掉了好几颗,脚在教双毛时跛了,现在她成了一匹废狼。

  在她想要结束自己的生命时,她想到了自己的大儿子是被金雕叼走的,便伪装成一只待死的狼,吸引金雕注意,在金雕上钩时,与它同归于尽。

  写梗概的作文500字 篇10

  《追风筝的人》,是美国作家卡勒德。胡赛尼所著。本书讲述了亲密无间的阿米尔与哈桑之间,发生的一件悲惨的事,导致他们之间产生了隔阂,从此分道扬镳,阿米尔随父亲去了美国的故事。

  全书的主线紧紧围绕着“风筝”一词展开,代表着阿米尔与哈桑之间的友谊的脆弱。

  12岁的阿富汗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家的儿子哈桑是好朋友。他们一起嬉笑打闹,一起奔跑,更重要的是一起追风筝。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参加完追风筝大赛的阿米尔和哈桑正兴冲冲赶回家,路上遇到了小霸王阿塞夫,面对接连不断的挑衅和突然其来的危险,一向怯弱的哈桑,掏出了弹弓,将橡皮带拉满,对准了阿塞夫,阿塞夫立刻妥协,放过了他们。

  事情远远没有这么简单,他们又一次遭到了阿塞夫的伏击。哈桑在地上被阿塞夫踢打,而阿米尔只是远远地在远处观望。这一切的一切,都让哈桑伤透了心,也让阿米尔感到自责和痛苦。阿米尔为了补偿哈桑,在他的生日礼物里面,拿出一只手表和一些钱,悄悄的放到了哈桑与他父亲一起居住的小屋的地毯下。本以为事情就此完结,但第二天,哈桑的父亲阿里发现了这笔钱,问哈桑钱是怎么来的?哈桑不想让父亲知道他被打这件事,承认了这笔钱是他偷的,这让阿米尔万分痛苦。于是阿里主动要求离开阿米尔的家和哈桑相依谋生,与阿里情深义重的阿米尔的父亲几乎哀求着不让他们离开,可他们最终还是分道扬镳了。

  此时的阿富汗已经战火纷飞,到处硝烟弥漫,阿米尔无暇顾及失去的好友的痛苦,就匆匆跟随父亲逃亡海外到了美国,与一个阿富汗人结婚,可好景不长,父亲不久因癌症去世。成年之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他再次踏上了久违二十年的故乡,希望为不幸的好友最后尽一点力。在寻找哈桑时,得知哈桑已经去世,后来居然发现惊人秘密一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兄弟。得知这一切的阿米尔开始寻找哈桑的孩子一索拉博。最终他们一起踏上了归往美国的旅程。

  写梗概的作文500字 篇11

  尼尔斯是一个调皮淘气、爱搞恶作剧的小男孩儿。他十四岁,一头黄发,脸上长着许多雀斑。

  有一天,尼尔斯发现家里来了一个不速之客,他就是一直住在尼尔斯家里的小狐仙。尼尔斯很顽皮,开始捉弄小狐仙,却反被小狐仙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儿。他看到家鹅莫顿想飞走,奋不顾身地跳上了鹅背,想把它留下,却没曾想就这样展开了一段神奇的冒险之旅……

  家鹅带着尼尔斯跟着雁群飞了许久,他也经历了许多事,其中一件是他救下了差点被吃掉的领头雁阿卡,她很感动,答应带尼尔斯返回故乡,他这才放下了心。阿卡带领雁群(还有莫顿和尼尔斯)飞往克拉山,参加一年一度的“鹤之舞表演大会”。大会上,各种各样的动物大放光彩,但还是比不过灰鹤的舞蹈。据说会名就是因为灰鹤的舞蹈太美的缘故,而取名为“鹤之舞”。

  又飞了几百个日子,狐狸斯密尔报仇之怨萦绕心头。它已金币为代价,让乌鸦们杀了尼尔斯。找到他后,尼尔斯便与乌鸦们进行了殊死搏斗。最终尼尔斯一刀刺死了乌鸦王“黑旋风”。

  又飞了许久,尼尔斯不小心从鹅背上摔了下来,落入了熊洞。刚开始小熊们把尼尔斯当作玩具玩,后来进来了一头公熊,他想让尼尔斯烧毁制炼厂,尼尔斯临危不惧,宁死不屈,公熊就想吃了他,可却被尼尔斯救下了,公熊很感动,便放走了尼尔斯。

  飞行途中,尼尔斯遇见过许许多多的鸟,高尔果就是其中之一。前不久它被猎人捕获,于是——尼尔斯就去救它,他啃了几天几夜的笼子,在最后啃出了一个大洞,老雕高尔果向他道谢,飞向了碧蓝的天空。

  大雁们终于飞到了他的故乡。这一路上有苦有泪,有酸有甜,他不禁潸然泪,与大雁一一告别。他再也不能变小,再也听不懂小动物的语言,也再也无法与阿卡和莫顿它们一起历险了……

  写梗概的作文500字 篇12

  这篇故事的作者是来自瑞典的塞尔玛·拉格洛芙。这可是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呢。

  故事的主人公小尼尔斯是个调皮捣蛋,好吃懒做,不学无术,的小男孩。还经常虐待自己家院子里的小动物的。可动物们也只能哑巴吃黄莲一有苦说不出。

  突然有一天他看到外婆留给她妈妈的礼物箱,上面坐着一个小精灵还打算捉弄他,还过分的欺骗了他。结果被变成了一个小人,还受到了家里动物们的欺负和教训。但这一切都是他咎由自取。后来的随着大雄鹅开始了一场翻山过海的奇妙旅行。故事就此开始了。

  突然有一天,命运多舛的尼尔斯又被一群乌鸦给抓住了,结果一只经常被嘲笑的乌鸦钝钝奋不顾身的去救下了尼尔斯,于是钝钝就被讨厌的乌鸦群抓起来了。尼尔斯也不顾一切地救下了钳钝。钝钝和尼尔斯道谢之后,尼尔斯又继续开始了自己的旅程。

  不久后尼尔斯他们一个老鹰巢穴,只见里面躺着一只可爱的小雏鹰,叫做高尔果。大家都很喜欢它。可是糟糕的是这只小雏鹰竟然被可恶的动物园抓走了。尼尔斯和大雁群还有大雄鹅一起,想方设法地进入动物园。把小雏鹰解救了出来。

  长期的旅途,让他不禁有些想念父母,想念自己的家。他想回家了。正在他犹豫沮丧的时候,他无意间听到了两头猫头鹰的对话。得知,只要自己安全的把大雄鹅送回家之后一切就可以恢复原样。

  不知过了多久,经历了多少冒险故事,这一天终于到来了。大雁首领阿卡带着大雁群,尼尔斯,大雄鹅回到了家中。他开心极了。可他的父母却不之情地把他的朋友们都抓了起来。可正当,尼尔斯打算救他们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听不懂动物们的语言了。他把自己的经历讲给父母听之后,父母便把大雁们给放了。尼尔斯意识到自己变成人了。

  从此之后,尼尔斯变成了一个善良,勤劳,可爱的小男孩了。

  写梗概的作文500字 篇13

  古巴的一位老渔夫桑地亚哥已经连续84天没打到鱼了。头40天还有个叫曼诺林的孩子和他一起,后来孩子的父母嫌老头“背运“,就叫孩子搭了别的船。老人睡觉不像年轻时总梦见海浪、沙滩,而常常梦见狮子。

  第85天一大早,孩子为老人准备了沙丁鱼和鱼食,送老人出海。这天天气很好,老人决定到更远的大海深处捕鱼。黎明时,他已在钓丝上装上沙丁鱼,放到适当深处,让小船随海水漂流。

  老鹰在上空打着旋,老人担钓丝插到1英里深的海里。突然,看见伸在水面上的绿色竿子急速地坠到水里,他知道,这是一条马林鱼正吃钩尖和钩把子上的沙丁鱼。老人灵巧地握着钓丝,感到下面的分量越来越重。中午时分,大鱼终于上钩了,老人用双手拼命收着钓丝,但依然不能提上一英寸,鱼船和人都在水面慢慢飘流。太阳落山了,大鱼依然未浮出水面,老人想:我拿它没有办法,它拿我也没有办法。

  太阳又升起来了,鱼依然向北游。老人疲惫不堪,左手在抽筋,他吃些生鱼以增加力量。鱼终于跳出海面,比小船还长两英尺哩。老人放出更多的钓丝,紧紧拽住。手已皮开肉绽,涌出鲜血。第三天,大鱼开始打转,最后银花花的肚皮终于翻出水面,老人使尽平生的力气把它杀死,并将它绑在船边。那家伙足有1500磅,或许更重。

  死鱼的血腥味引来了鲨鱼群,它们围着船打转。老人用鱼叉扎,用桨、舵柄、刀子等与鲨鱼拼死搏斗。他深信:“人并不是为了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消灭,但不能给打败。“最终,鲨鱼吃掉了他千辛万苦得来的大马林鱼的肉,仅仅留下一副大鱼的骨架。

  子夜时分,老人终于驶进小港,回到他的小茅棚。天亮后,当人们对着那大鱼的骨架发出惊叹的时候,曼诺林送来了热咖啡,并告诉老人,以后和他一起出海。

  路边的小茅棚里,老人又睡着了,他依旧脸朝下睡着,孩子在一旁守护他。老人正梦见狮子。

  写梗概的作文500字 篇14

  有一天,我们的小主人公尼克斯在看书时不知不觉睡着了,当他醒来时,发现自己变成了拇指大的小人。他这时想起了妈妈讲的小狐仙的故事。他决定去找小狐仙讲理,把他变回原来的样子。

  听妈妈说小狐仙常在在牛棚里,于是便去牛棚里找小狐仙,也从此踏上了他的另一个神奇的旅途。他在找小狐仙的路上遇见过鸡,鹅,麻雀,牛还有猫,因为他之前对牲畜家禽都不好,所以引来了家禽的嘲讽和谩骂。他难过的爬到了院子里的厚石墙上,任何事物也引不起他的乐趣。他发现一只大雄鹅要飞走的时候,他为父母着想,如果大雄鹅飞走了,父母从教堂回来会很难过的。所以趁雄鹅要起飞的时候,他跳到了雄鹅的背上,一起跟着大雁门飞向其他的地方。

  当一只叫阿卡的大鹅带领大雁停留在冰湖上时,他们发现了在大雄鹅身上的尼尔斯。立时变得警惕起来,经过大雄鹅的解释,阿卡才慢慢的相信了尼尔斯。当他们的同伴被一只叫斯密尔的狐狸抓走时,尼尔斯挺身相救,然而大雁也救了尼尔斯。阿卡才渐渐地对尼尔斯产生了好感。它们在飞行的路上困难重重:狐狸的追击,拯救大白鹅,保卫格里敏大楼,同伴被杀,前往厄兰岛时遭遇大海风,救助小灰雁这一段段艰辛的旅程,让尼尔斯也变得成熟起来,他不再莽撞也不再调皮。只是以更加的懂事。为雁群做出过许多事,三番五次地保护了雁群。

  他们遇见了许多神奇的事,还有那些令人不可思议的结果。尼尔斯对雁群渐渐产生了情感,同时会为雁群着想。最后的尼尔斯回到了他的家乡,正想与大雁告别,其他的大雁都飞了过来,用嘴在他的身上摩来擦去,在他身边挤来挤去。告完别后,男孩和大雁分道扬镳,尼尔斯含情脉脉地送他们远去。似乎希望能够再一次变成拇指大的小人,再一次跟随着雁群飞过陆地和海洋。

  写梗概的作文500字 篇15

  从前,有一个英国人叫鲁滨逊,他喜欢冒险和航海,去过世界上很多地方。

  有一次在冒险中,船被风暴给吹翻了,鲁滨逊就这样流落到了荒岛。这里没有人居住,也没有野兽,到处是乱石荒草。他又累又渴,自己想,我还能活下去吗?

  潮水退了,鲁滨逊看到船上还有一些食物和用品,就陆续搬到岸上。这时候还有一条狗和一只猫陪着他。

  他看到了一片空地。他搭建了一座帐篷,那里可以看到海面,他希望可以看到经过的船只,以便请求救援。

  从船上搬下来的食物越来越少,想要还活下去,就必须想办法。他每天拿着枪,带着狗到森林中打猎,要么到海边捕鱼,要么把捕来的山羊畜养起来,这样可以时常喝羊奶,吃羊肉。鲁滨逊还看到吃剩的麦子落在地上,不久便长出了穗子。他把这些麦子反复收种。到了第四年,他终于吃到了自己种的食物。

  一天,鲁滨逊看到了陆地上有野人的痕迹,惊恐万分。他怕野人会吃掉自己,于是把羊群分在几个地方圈养,还在门前插上了杨柳桩子。

  这样又生活了两年。鲁滨逊再一次看到了野人的脚印和遍地的白骨。在恐惧中,他想到了对付野人的办法。他把自己的房子垒得更坚固了,设置了许多的障碍。

  又过了几年,岛上来了一群野人,拖出了两个人,杀了一个人,另一个人拼命地跑向鲁滨逊住的方向。于是,他决定救下这个人,便开枪打死了两个追赶他的野人。他给这个人取名“星期五”。“星期五”成了他的好帮手,他们一起种植,一起生活。

  有一天,鲁滨逊被星期五喊醒,原来有一艘英国船只正在附近,但是船长却被水手们绑起来了。于是他们救了船长,船长带他们去了英国。

  就这样在岛上生活了28年的鲁滨逊终于回到了英国。后来他把这段故事写在了本子上。这段经历永远在他的书里,告诉世人,在绝望中要学会乐观的面对。

  写梗概的作文500字 篇16

  一个复活节之后的第二个星期二,若札斯的副主教克洛德收养了巴黎圣母院前的一个弃婴,并给他起名为伽西莫多,在圣母院里敲钟。伽西莫多十分丑陋,人们看到他就如同看到了魔鬼一般。

  在愚人节的上午,人们要选出全巴黎最丑的人。伽西莫多成功被选中,人们抬着他在街头游行。与此同时,广场上的乞丐爱斯梅拉达跳舞卖艺,却被巡逻的警察抓住,押至圣母院,克洛德赦免了她的罪行,并给她安排了住处。

  在巴黎街头,克洛德因丢脸将养子伽西莫多当众推下轿子,并拉入圣母院中。爱斯梅拉达想要逃跑,被克洛德派出的伽西莫多捉住。就在这时,巡逻队队长弗比斯搭救了她,伽西莫多被警察抓住。同时,街头的流浪诗人甘果瓦误入“乞丐王国”,即将被乞丐王绞杀,爱斯梅拉达在危急时刻为了搭救甘果瓦,被迫与甘果瓦结婚,为期四年。

  伽西莫多经过一场闹剧般的审判后在烈日之下被押往刑台,受笞刑,十分干渴。看客们却只是嘲讽,叫骂他。爱斯梅拉达却挺身而出,掏出水囊滋润了伽西莫多的枯喉。为此,伽西莫多感动不已。

  之后,爱斯梅拉达爱上了巡逻队长弗比斯,在半夜与他约会。克洛德因嫉妒,用短刀杀死了约会中的弗比斯,并嫁祸于爱斯梅拉达。在宗教法庭的严刑拷问下,爱斯梅拉达终于承认了“罪行”,被判处绞刑。紧要关头,伽西莫多从圣母院爬出,杀死卫兵,将爱斯梅拉达救入“圣地”当中。由于圣母院是“圣地”,所以警察无法进入教堂逮捕她。

  在伽西莫多的悉心照料、严加保护下,爱斯梅拉达逐渐恢复了健康。由于在狱中时爱斯梅拉达拒绝了克洛德的求婚,所以克洛德千方百计的想杀死爱斯梅拉达。但这些阴谋都落空了。

  甘果瓦撺掇着乞丐们去圣母院解救爱斯梅拉达,结果乞丐群与伽西莫多产生误会,开始了一场大战,直至天明。巴士底狱中的路易十一大怒,发兵镇压,派人强行闯入圣母院拖出了爱斯梅拉达,绞杀后扔进隼山的墓穴当中。伽西莫多前去看望,终不忍,与尸体一起在墓道中化为灰烬。

  写梗概的作文500字 篇17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寒假,我阅读了许多外国文学名著,有《月亮与六便士》《百万英镑》《哈利·波特》……其中,我最喜欢的便是《小王子》。

  《小王子》的作者是法国作家安东尼·圣埃克苏佩里。书中讲述了小王子从自己星球(B—612号星球)前往地球的历险过程。途中他遇见了许多不同的人,有爱慕虚荣的男人,有自言自语的国王,有辛勤工作的点灯人……最后到达地球,他认识了一只狐狸,但当小王子想回到自己的星球与花儿团聚时,他的愿望却无法实现,最后他选择了死亡。

  在这一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小王子,他神秘可爱、天真无邪、孤独忧伤。小王子因为爱,精心地照顾玫瑰花,尽管玫瑰花的自负幼稚让他们彼此分开,但小王子仍然爱着她,他给玫瑰花罩上了玻璃罩,然后才离开了自己的星球,离开了自己深爱的玫瑰花。在地球上,就算他看到了许多一样的玫瑰花。但是,过去的相处使他相信他的那朵玫瑰花才是世上唯一的,他仍然思念他的星球和玫瑰花!

  是啊!只有为之付出心血的东西才是最值得珍惜的,生活的本质就是——爱与责任,当这种人生信仰无法实现时,哪怕付出自己的生命也要去努力争取!

  回想以前,我饲养小动物总是很随意,刚开始饲养总是兴致勃勃,但过段时间就没有耐心打理,即使它们生病、死去也不太放在心上。读了这本书,我真正明白了:动物的生命也和人一样宝贵,我们既然饲养它们就要用真心去爱护它们,不要把它们当成玩偶,而是要作为朋友去尽到自己的一份责任,万物有灵,心里装着希望与温情,装着感动与责任,我们才能遇见真实快乐的自己。

  我多么希望我能去撒哈拉大沙漠中遇见小王子,听他讲述那段美好的过往,因为每每看到故事的最后,我总会觉得一人一玫瑰,足矣。

  写梗概的作文500字 篇18

  东汉末年,天下大乱、群雄纷争,魏、蜀、吴三国相继倔起,成鼎足之势,直至最终都被西晋所灭,演出了一幕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历史长剧。本书就是以此为历史背景演绎出的一部历史小说。

  汉末爆发黄巾起义,在镇压起义的过程中涌现出一批割据一方、拥兵自重的豪强,他们彼此为了各自利益又重新混战。汉灵帝死后,少帝刘辨继位,为外戚何进所制,宦官杀死何进。袁绍起兵诛杀宦官,又被董卓打败,董卓废刘辨而立献帝刘协。司徒王允巧施连环计,以貂蝉离间董卓、吕布父子,然后联合各路豪强,杀死董卓,而王允又被董卓部将所杀。随后,袁绍等17镇诸侯割据混战,最后,形成了三股强大的势力:北方的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先后歼灭袁绍、袁术等势力,统一了黄河流域,占据了中原地带;刘备最初转徙不定,直至他三顾茅庐。得诸葛亮出山辅佐,才制定了正确有效的战略方针,即以“帝室之胄”、“光复汉室”为旗号,以“联吴抗曹”为基本方针。最后,经过“赤壁之战”,迫使曹操北还,得以占据四川全境。逐步发展壮大;江东孙氏自孙坚开始,就以江东六郡81州为根据地站稳了脚跟,直至孙权,实力日益增强。

  此后,三国争战层层展开。先是孙权乘关羽和曹兵交战之际,派兵偷袭荆州,关羽败走麦城,死于孙权之手。不久,曹操病死,其子曹歪废汉自立,定国号“魏”.刘备亦继汉统,建立蜀汉。为报关羽被害之仇,刘备亲征江东,结果孤军深入,为陆逊所败,刘备病死白帝城,托孤于诸葛亮。其后,孙权建立吴国。

  刘备死后,诸葛亮辅佐少主刘禅,独撑危局。其间,诸葛亮坚持联吴抗曹的基本方略,七擒孟获之后,稳定了后方。又先后六出祁山伐魏,但均以失败告终,诸葛亮也积劳成疾,病死军中。他死后,姜维继其职,先后九伐中原,同样无功而返。后主刘禅昏职聩,朝腐化化,蜀汉国力日渐衰弱。

  曹魏政权在曹丕死后,大权落入司马氏之手,最终司马炎篡魏,建立西晋。先灭蜀汉。后亡东吴,三分天下至此重归统一。

  写梗概的作文500字 篇19

  老渔夫桑提阿果年轻时是一位十分出色的渔夫,那时的他强健有力,曾经和一个黑人比赛掰腕子比了一天一夜,最后终于以顽强的毅力战胜了对手。到了老年,他的精力和反应都不如从前老婆死后,他一个人孤独地住在海边简陋的小茅棚里,只有一个小孩曼诺林亲近他、崇拜他。

  但是,老人的"硬汉"精神丝毫没有衰减,他仍然热爱垒球、仍然梦见雄狮——这都是力量的象征;他已经一连84天出海打鱼都一无所获,连他的帆看上去都像是一面"标志着老打败仗的旗子。可是就在第85天的早上,他又顽强地驾船出海了:他要到深海里去打一条大鱼。

  这一次,他碰上了一条足有18英尺长、比他的船还大的鱼。桑提阿果对这条大鱼充满了赞美和尊敬,同时这更激起了桑提阿果向它挑战的决心。大鱼当然不肯轻易屈服:他时而与老人默默地对峙,时而把船拖向深海,时而围着船打,时而要用掀起的巨浪把船打翻……老人与大鱼奋战了两个昼夜,在这个过程中,他不断地和鱼、和鸟、和大海对话,不断地想起曼诺林或者回忆往事,凭借颐强的毅力和坚强的信念,他终于挺了过来,征服了那个庞然大物。

  意料不到的是,就在老人要把大鱼拖回去的时候,大批的鲨鱼被吸引而来,争吃拖在船尾的大鱼。已经筋疲力尽的桑提阿果公然竭尽全力与鲨鱼搏斗,那条大鱼仍旧被成群的整鱼咬得只剩下一副空空的骨架。最后,桑提阿果把这副巨大的骨架拖回了岸边。

  望着那副骨架,老人自问是什么打败了他,结论是:"什么都不是,是我出海太远了。"老人靠自己的精神与理念坚韧地支撑着,他最终战胜了大鱼,也战胜了失败,战胜了自身。晚上,老人睡着了,曼诺林在身边守护着他。那一晚,桑提阿果又梦见了狮子。

  写梗概的作文500字 篇20

  《苦儿流浪记》的作者是埃克多·马洛,主要写了主人公雷米一开始被养父租给流浪的表演者后,经过一波三折,终于与生母团聚的事。

  一天,雷米正在家中与养母聊天,被养父突然打断。养父认为家里太穷,养不起雷米了,决定将他租给一位流浪的表演者。雷米知道后十分悲伤,不知所措。到了晚上,他闷闷不乐,怎么也无法入睡。外面养父与养母的争吵声甚至都吵醒了邻居。第二天,雷米还是被养父租给了流浪的表演者。他依依不舍地与养母道了别,和表演者开始了流浪的生活。

  后来,在流浪的过程中,雷米经历了重重困难,并与流浪者建立了深厚的友谊,还从他们那里学习了许多的知识。雷米在这个过程中,经历的事有:在荒郊野外遭遇狼的袭击,在城中无故被捕入狱,在流浪途中许多动物朋友接二连三地遭受不幸……在这些故事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在一个风雪交加的夜晚,雷米、流浪者以及流浪者的动物朋友一起在野外露宿。因为没有被子等衣物,雷米被冻得瑟瑟发抖,流浪的表演者为了照顾雷米,将自己的大衣给了他。第二天早上,雷米发现流浪的表演者被冻死了。他悲痛万分,向一户人家求助,并在这户人家家里生活了两年。再后来,这户人家被捕了,雷米迫不得已又回到街上继续流浪。不久后,他还碰见了以前的朋友,并与朋友踏上了探望养母、寻找生母的路。

  最终,雷米与朋友成功找到了去探望养母的途径。探望了养母后,雷米又发生了几番波折,终于寻找到了自己的生母,雷米和朋友一起生活在自己的家里。

  处理完麻烦的事后,雷米为了纪念像恩师一样的流浪表演者,给他立了一座雕像。大家都往好的方向发展。经历了种种磨难,雷米成为了一个真正的男子汉,并与朋友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写梗概的作文500字 篇21

  翻开书,一股墨水的清香扑鼻而来,印着黑色宋体的纸张像是有一种神奇的魔力吸引着我,狼王梦讲述了一位伟大的母亲叫紫岚,在广阔无垠的尕玛尔草原上,他在与猎狗的厮杀搏斗中艰难产下了五只小狼崽,她的嘶吼,她的挣扎,他用母亲保护孩子时才有的眼神警告猎狗,他随时可以与他同归于尽。

  天有不测风云,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风狂雨夺去了一只小狼崽的生命,可是这样的伤痛,却只是开始,她饥不择食却找不到食物,在百般无奈中她选择吃掉那只已经死去的小狼崽才有足够的奶水,养育其余小狼崽,这是丛林里的生存法则。

  紫岚为了完成丈夫黑桑最后的心愿:登上狼王宝座!为了完成他的梦想,他选择了偏心,她偏向于那只长得像黑桑的黑仔,给予他更多的母乳。果然黑仔不负众望。才半岁多点就不屑于打闹嬉戏有着超越同龄狼的胆量和勇气,但是这种胆量却成为了黑仔丧命黄泉的原因。

  其实狼的世界和人类有些一样,都是有望子成龙的心理,狼也一样都希望自己的狼崽能成为新一代狼王,紫岚并没有因黑仔的死而放弃,将目标转为蓝魂儿身上,紫岚没有对以前那样和蔼可亲却多了一份急功近利,争强好胜的心理。

  蓝魂儿和双毛的死使紫岚彻底绝望!未完成的使命像一块无形的石头压在紫岚的心里,喘不过来气。因为自己为了培养狼崽成为狼王,而提前衰老。她想去石洞看看自己的狼孙,却无情地被赶了出去,这位心灰意冷的母狼为了自己的狼孙,饥饿了二天后带着对失子的悲痛和老雕同归于尽。

  可爱又可恨的母亲,她死得那么悲惨,她的一生为了培育狼王而活,也许是狼王梦才毁了她一生!

  写梗概的作文500字 篇22

  《鲁宾逊漂流记》是由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所写的一篇长篇小说。是作者以亚历山大.塞尔柯克在荒岛上真实的经历改写的。

  主人公”鲁滨孙.克鲁索”生在英国的一个中等资产阶级的家庭里,所以他小时小时候的生活不像其他小说里的那样艰苦。但他一心渴望航海,想去海外见识一番。便乘着一次外出,瞒着父亲出海去。前三次出海很顺利。但在第四次出海时,发生了意外,遇到了暴风雨。船上只有他幸存了下来,只身漂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

  在孤岛上,他用仅剩的食物在岛上种出了大麦、稻子,伐树制作家庭需要品,挖洞当成自己的家,捕捉并训练野山羊。以这样的形式度过了前期的困难,虽然这样,但他依然没有放弃寻找离开荒岛的办法。他花了半年时间做了一条大船,但船太大了,没法拖下水,他便继续寻找材料做一条小船。在寻找材料的途中,发现了食人族,所以,他之后更加警惕周围的事物。

  在第24年,他发现了一群人被野人当俘虏准备吃掉。他设法救人,但只救出一个,并给他命名为星期五。之后与星期五一同救出了星期五的父亲和一个西班牙人。之后来了一条商船。船上水手叛乱,鲁滨孙便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并和船长带着星期五回英国去了,把水手们和西班牙人都留在了岛上。

  鲁滨孙在岛上呆了一共28年,回到英国后过了许多年,鲁滨孙再次出海,路过荒岛时,荒岛不再是之前那个荒岛了。水手们和西班牙人都在岛上开始安家生活。鲁滨孙又送去一些移民,帮助他们繁衍生息并满意的离开了小岛。

  写梗概的作文500字 篇23

  这个假期我读了一本名叫《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课外书。真是受益匪浅!

  书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叫海伦的小女孩儿,出生在一个幸福的家庭,但是好景不长命运捉弄人,在一次猩红热后,她成了一个盲聋人,虽然生活很困难,但是这些挫折打击并没有让她放弃对生活的热爱,在不断地努力下,她以超出常人的毅力、学习、坚持,成功进入哈佛大学,并顺利毕业。创造了一生的神话,这一颗不会放弃的心,和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学习。

  读了这篇,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海伦一生中接受了许多挑战,坚持面对困难。终于在黑暗中有了光明。海伦教了我们怎么坚持,面对困难不要放弃。既然盲聋人能做成的事,我们正常的人岂能办不到?

  那一次,学校要举行运动会。我和我们班的同学代表班级参加长跑比赛。因为是第一次,在这么多人的面前比赛。我们都很紧张。但是我想到了海伦的坚强。于是我每天坚持都在操场上跑两圈回家,可是我同学满不在乎,把这件事已经忘到九霄云外了。到了比赛的日子,我们在比赛场上奋力地奔跑,最终我获得了二等奖,我知道这都是海伦精神在鼓励着我前进!

  还有一次,我练习骑车,看到别的小伙伴骑着车玩得那么出色、那么得心应手,我以为很容易,我就试了试,一下、两下,当我再骑一下时,我和自行车摔倒在地,惹得众人大笑,我很狼狈,我很生气,准备放弃时,想起了海伦的坚强,于是我又开始反复练习,摔倒再起来骑,倒了再骑…功夫不负有心人,一个月后我终于学会骑了。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海伦精神将永远激励我前进!

  写梗概的作文500字 篇24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趣味数学摆脱原来传统数学课堂的枯燥,通过多媒体教学生动有趣的带动孩子的课堂积极性。趣味数学共十章,主要有奇妙的数,算数中的智慧,迷人的图形与空间,表字母代替数,推理的魅力,有趣的概率,形形色色的悖论,学习游乐园,数学家逸事等内容。数学是最重要的课程之一。数学也是所有学科中最有趣,最有魅力的课程课程之一。

  一位美学家曾说过美,只要人感受到它,它就存在不被人感受到,他就不存在数学的魅力,也是在这样发现它的魅力之所在的人就会非常喜欢它,而这本书对少女儿的智力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训练。让孩子们一边思考,一边获得智能的提高和训练。这本书是一套综合性较强的,融知识性,趣味性和参与性于一体的。亲子共读读物。被称为“世界上最令人爱不释手”的趣题集,有很多孩子对数学不感冒,一点儿兴趣都没有,读不懂题,计算还可以,一遇到应用题就懵, 概念不理解,没办法举一反三,这个问题很多孩子都有,遇到题会做,但是,却不能够知道做题的原理是什么,这就是对概念把握不到位,遇到复杂的问题没有解决思路,这是因为没有掌握建模的概念。

  其实,很多问题都可以通过数学绘本来解决,比如兴趣培养这块,一开始就让孩子接触枯燥的数学公式,冰冷的数字符号,孩子肯定抵触。但如果从这些有意思的小故事开始,数学在孩子的脑海中将是另一番景象。而趣味数学,仅解决了孩子对数学的兴趣问题,还能潜移默化地积累数学知识、培养数感,养成数学思维,最重要的是可以提高孩子的阅读理解能力。

  写梗概的作文500字 篇25

  故事发生在20世纪初的英国。一对富豪兄弟因一件事起了争执,于是用一张面值百万英镑的现钞来打赌,看这张钞票究竟会给人带来无尽的财富,还是只是一张一文不值的“小纸片”。

  很快,从美国来的亚当进入了富豪兄弟的视线。亚当是一个船上的办事员,而这艘船在海上触礁沉没。他靠给其他船只做工来抵押船票才到了英国。现在他只是一个身无分文、饥饿难忍的人,这样一个穷人是再适合不过的人选了。

  富豪兄弟给亚当百万钞票,并约定在一个月的时间里可以任意使用,但一个月后必须把钞票原封不动的还给富豪。这样就可以得到富豪为他提供的任何一份他想从事的工作。

  亚当糊里糊涂的接受了约定。亚当拿了钞票,可他无论出去吃饭还是购买服装,都会因衣衫褴褛而遭到人们的白眼。但当他拿出这张百万钞票时,人们不但向他大献殷勤,甚至连相关的费用都可以减免,因为在他们看来亚当是富豪,而且根本没有人可以给一张百万面值的钞票找零。

  不久,报纸上刊登出美国有一位着装怪癖的百万富翁光临英国的消息。一下子,亚当成了整个社会的焦点,无论是公爵、富商,都以和亚当交际为荣。许多年轻姑娘更是为了吸引亚当的注意,而彼此之间争风吃醋,亚当就这样成为了英国人尽皆知的人物。

  可是不久,亚当陷入了困境中。先是他欠下的债越来越多,之后饭店服务员和他开玩笑,将百万钞票藏了起来,瞬间股市大跌,要债的人挤满了整个饭店……

  好的是,一个月的期限终于到了,亚当如释重负地将钞票还给了富豪。但他并没有接受富豪给他安排的工作,因为经历了大起大落,亚当早已厌倦了人们对金钱的追求,尽管失去了金钱,但他也得到了许多。

  写梗概的作文500字 篇26

  故事发生在20世纪初,欧洲社会奉行拜金主义,人们躲避崇高,自甘平庸,一味追求物质生活。罗曼。罗兰为了唤醒世人,让人们呼吸英雄们的气息,先后写成了《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托尔斯泰传》等名人传记。他希望通过展现伟人们的曲折人生,为人们树立战胜苦难的榜样,以帮助人们获得心灵上的支撑,进而创造不风俗人生。

  贝多芬是一名德国著名的作曲家、钢琴家、音乐家,他的一生遭遇过无数的坎坷和痛苦。如“《欢乐颂》课文主要写《第九交响乐》时,贝多芬还是拿不定主意,直到《第九交响乐》完成的最后一刻,他还想将《欢乐颂》放到第十或第十一交响乐中。”贝多芬在青年时候双耳就失聪,他虽然创造出了美妙且完美的音乐,却不得不忍受无声的痛苦。贝多芬一直处于贫穷、孤独的不幸之中,但是他以顽强顽强的意志克服了重重的困难,重重险境,但贝多芬并没有向厄运低头。虽然命运带给他的是苦难,但他却将苦难比喻成了欢乐的乐曲,例如:“《辉煌的成功》虽然爱情将贝多芬遗弃了,但成功已经悄悄来到了他的面前,1810年,贝多芬的作品已经在欧洲广为流传,荣誉纷至沓水。”贝多芬的作品,永存于世。

  贝多芬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音乐家之一。他的一生是悲惨的,

  深受疾病,贫困和情感的折磨。但是,贝多芬没有向命运妥协。

  他双耳失聪的情况下,凭着超凡的毅力和斗志,继续创作出不朽的作品。贝多芬以自己的人生历程证明:人只有具备坚强的意志,才能经受住厄运的打击,才能把握住自己的命运。

  写梗概的作文500字 篇27

  《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是吴承恩,这本书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西天取经的故事 。

  东胜神州傲来国有一座花果山,在花果山的山顶耸立着一座仙石,仙石吸收了日月精华,产下了一个石卵 。几十年后,那石卵破裂了,从里面蹦出一只石猴。石猴身手非凡,十分勇敢,闯入了那凶险又神秘的水帘洞探索了一番,发现水帘洞里并没有危险,反而十分美丽,还有各种家具 。它的胆量和勇气征服了众猴,也因此成了众猴之王 ,而水帘洞也成了它们的安居之所。

  后来,它四处拜师求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来到西牛贺州,得到了菩提佛祖的提点,学会了七十二般变化和筋斗云 。

  归来后,又到东海龙宫去借宝物。说是借,实则是硬抢,通过一番大闹,得到了稀世之宝一一“如意金箍棒”。这如意金箍棒可大可小,重达一万三千五百斤。得到宝物之后,孙悟空又去了阴曹地府,把自己的名字从生死薄上勾划掉了 。

  它认为自己非常厉害,于是又飞到天上大闹天宫,玉皇大帝大发雷霆,却又奈何不了,就请来如来佛祖,将孙悟空压在了五指山下 。

  五百年后,一位叫唐三藏的僧人路过五指山,救出了孙悟空,孙悟空也答应一路保护唐僧,跟着他一起西天取经 。

  在西天取经的路上,唐僧又收获了两位徒弟,分别是沙悟净和猪八戒,并且降服了白龙马。一路上,一行人闹了不少矛盾,但是每一次都和解了。在途中,唐僧多次被妖怪抓走,孙悟空它们想尽办法,每一次都救出了唐僧 。

  唐僧师徒四人一路上历经了九九八十一难,他们不畏险阻、勇往直前,最后在雷音寺取得了真经 。

  写梗概的作文500字 篇28

  在东方花果山上,有一颗女娲补天留下来的一颗七彩石。七彩石吸收日月精华,是七彩石内部充满了神力。一天,七彩石裂开了,有一只石猴从里面跳了出来。它与普通的猴子们在一起,融入了其中。

  有一天,天气非常炎热,猴子们发现了一条河,便顺着河下去找到了一条瀑布。他们很好奇瀑布后面有什么,便说,如果有一只猴子带他们瀑布后面,便可以封为猴王。石猴成功带领猴群到了瀑布后面的水帘洞,成功的登上了猴王之位,被封为美猴王。

  美猴王为了出去学习法术,告别了猴群,独自外出,到了一位仙人那里学习法术。那位仙人给美猴王取了一个名字,叫做“孙行者”。孙行者向那位仙人学习了七十二变,因为给门中弟子表演七十二变,被仙人赶回了花果山。回到花果山以后,发现花果山被一个魔王占领了,便去打败了魔王,赢回了他的`花果山。

  他教猴子们防身术,因为没有适合他的兵器,便去东海龙宫里面讨一件兵器。最后孙行者带走了定海神针——如意金箍棒。东海龙王因为惹不起孙行者,并去向玉皇大帝告了状。

  玉皇大帝派了众神仙去捉拿孙行者,但去的神仙纷纷败在孙行者的手里。最后二郎神捉到了孙行者,并把它押到了斩妖台。孙行者挣开铁锁,开始大闹天宫,最后被如来佛祖压在了五行山之下。

  500年后,一位叫唐僧的僧人救出了孙行者,并给孙行者取名为“孙悟空”,孙悟空与唐僧去取经的路上,白龙马,猪八戒,沙和尚等人纷纷加入进来了。最后他们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到西天取到了真经,统统都升天成了神仙。

  写梗概的作文500字 篇29

  故事的主角——迪克,出生在一个优秀、血统纯正的猎狗家庭里,因为相貌奇丑,被主人丢弃在野林里,它便当起了野狗。

  一个偶然的机会,迪克拥有了想要主人的念头。恰巧迪克在街头闲逛时碰见了苦命少年阿炯,并与他相依为命,也拥有了自己的名字。阿炯是个小瞎子,以在茶馆卖艺为生,父母离婚了,后妈待他也不好。

  一天,茶馆买了一台收音机,阿炯却没有了生计。迪克在怒气中咬坏了收音机,给阿炯的家庭及茶馆造成了很大的损失。阿炯和迪克为了逃避家暴,也为了远离苦难生活,当晚一起离家走了,要去云南昆明的豆腐营寻找阿炯的生母。

  一路上他们穿越了死林,好不容易来到了豆腐营,阿炯却只能以乞讨为生,期间还生了场病。一位好心的穿绿呢大衣的阿姨让阿炯住在了她家。其实她是阿炯的生母——缪青,缪青没有让阿炯知道自己是谁。她的新丈夫偶然听到了阿炯在拉胡琴,并且拉得非常好,便让他走上了舞台。而迪克却因为相貌太丑,没法上台,由一只美丽的白狮狗代替了它,可是白狮狗与阿炯相处得并不融洽,他们互相讨厌着,存在着很大的矛盾,有时会闹得近乎无法演出。

  阿炯此时已从小乞丐变为了红透了半边天的大明星,甚至要到更多的地方去演出。而迪克却十分不爽——它肯为主人阿炯付出自己的一切,可是却被别的狗抢走了主人。于是,迪克的“复仇”计划慢慢拉开了帷慕……

  迪克咬断了白狮狗的腿,闯下了大祸,当剧院中所有人想要在第二天杀了它时,头天晚上,阿炯偷偷地将迪克从铁笼中救了出来。

  就这样忠心耿耿的迪克与主人最后选择了流浪天涯,去寻找真正纯洁的爱。

  写梗概的作文500字 篇30

  《西游记》是广大青少年儿童最喜欢的电视节目。不仅好看还教给了我们许多的道理。它为什么使我们这么喜欢他呢?

  因为他写了孙悟空降妖除魔。非常的威风。不公威风,还使我知道了坚强不屈的道理,孙悟空不管被打败过多少次,都不放弃,最后,终于打败了妖怪。最好的是三打白骨精,里面孙悟空火眼金睛识妖怪。而其他的师兄弟都错怪了孙悟空,把妖怪错当成了好人。把孙悟空赶了出去。最后,孙悟空他没有记仇,还是去救他的师父了。告诉我们要相信别人,其中的师兄就是不相信孙悟空才被抓的,我们还要明辨是非,三打白骨精中,孙悟空就冒着被赶走的危险仍然要把妖怪打死。《西游记》中还有许多让我感动的事。比如说:“孙悟空偷道观的人参果。结果,师父和他的师弟们都被抓走了。但是孙悟空知错就改,请观音来帮忙,才解决了困难。”孙悟空的知错就改的精神还是值的我们学习的。

  《西游记》中还有许多精彩的故事。我最喜欢的是大闹天宫。因为它展现了许多精彩的片段。其中也有不好的片段。孙悟空和师傅他们曾经答应过老龟,帮它问问它还能活多长时间,结果他们都没有问。这一点是我们不能学习的,因为他们没有讲诚信,我们千万不可以不守信用答应别人的事我们一定要做到。

  《西游记》成为了我最喜欢的电视之一。他不仅,给我带来了乐趣。还教给了我做人的品质。当我什么事情没有讲诚信的时候,我就想了想《西游记》中那一幕,我心里十分愧疚。所以《西游记》是我的最爱之一。他不仅让我着迷,还教给了我知识。

  《西游记》真让我着迷。

  写梗概的作文500字 篇31

  从前,有一个叫尼尔斯的孩子,他十分顽皮,又不爱学习,他经常去捉弄家里养的动物,所以所有的动物都非常讨厌他,见到他,就全部都躲了起来,尼尔斯根本不会去管这些。

  有一天,他的爸爸妈妈外出去教堂,让尼尔斯在家里写作业,可他在家里一会儿这个一会儿那个,尼尔斯玩累了,就坐在椅子上面睡着了,这时,从箱子里爬出来了一个小狐仙,把尼尔斯吵醒了,尼尔斯也看见了,小红心就很开心,他拿起鱼网,在房子里跑来跑去,一把抓住了小狐仙,小狐仙说:“你放了我,我就给你一枚金币。”小狐仙给了他一枚金币。但是,尼尔斯没有放开他,当要到第三枚时,他还是没有放了小狐仙,小狐仙很生气,把尼尔斯变成了拇指大小的人,原来,小狐仙是一个魔法师,和他一起变小的还有他的宠物。

  变相来的尼尔斯从门缝里走了出去,去牛棚里找小狐仙,让小狐仙去把自己变回来,他刚走出门那几只,被他欺负的大公鸡走了过来,又叫家里的动物也过来看变小了的尼尔斯,尼尔斯想离开那里,去找小狐仙,可是他们追赶着尼尔斯,让他也尝尝被欺负的滋味,有一群大雁飞了过来,叫地上的大鹅也飞上天去,有一只大雄鹅用力地拍打着翅膀,尼尔斯来到房顶上,见大雄鹅要飞走了,心想家里一定会有很大的损失,尼尔斯跳到大雄鹅的背上叫他不要飞走,大雄鹅不理会尼尔斯,飞上了蓝天。

  尼尔斯骑在他家的大雄鹅上,跟着一群野鹅出发了,经过这一次旅行,尼尔斯结识了许多朋友,也碰到过几个凶狠的敌人,尼尔斯变成了一个聪明、勇敢、善良的人。

  写梗概的作文500字 篇32

  《骑鹅旅行记》的作者是塞尔玛·拉格洛夫,主要写的是喜欢欺负小动物的小男孩尼尔斯被小精灵变成了一个小人,跟着家鹅莫顿一起随着大雁群遨游世界。尼尔斯历经磨难,终于变成了有爱心、勇敢的孩子。

  尼尔斯是一个住在瑞典南部的14岁男孩。他不喜欢学习,还总是戏弄小动物。

  一天,尼尔斯在家里发现了一个小精灵,并捉弄了它。最后,他被小精灵变成了一个拇指大小的小人。

  这时,有一群大雁从天空中飞过,家里的一只雄鹅莫顿也想跟随雁群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莫顿飞走,就紧紧地抱住了莫顿的脖子,却被莫顿带上了高空。于是,尼尔斯开始了漫长又危险的旅行。

  他们跟着雁群飞向拉普兰省。一路上,他们破坏了狐狸斯密尔的各种诡计;从强盗山中逃出来;差点被铜像踩扁;用小口哨打败了灰鼠兵团;救出小松鼠;救了绿头鸭雅洛……在这些冒险中,尼尔斯逐渐改正了许多缺点。

  夏天过了,雁群要往南飞,尼尔斯知道自己只有照顾好白鹅,才能变回原来的样子。最后,白鹅莫顿带着尼尔斯回到家中。

  尼尔斯恢复了原形,却再也听不懂动物的话了。他从一个淘气、不听话的孩子变成了一个勇敢、乐于助人、富有责任感、勤劳、善良和懂事的孩子。

  《骑鹅旅行记》告诉了我:要学会勇敢,学会去帮助别人。尼尔斯虽然身处逆境,但最终能克服恐惧的心理,并在一次次的“磨练”中变得勇敢起来。最终,尼尔斯从一个淘气,喜欢恶作剧的小男孩变成一个懂事,乐于助人的好孩子,因为他懂得了给予别人帮助是快乐的!

  写梗概的作文500字 篇33

  鲁滨孙·克鲁索出生在英国一个富裕体面的商人家庭。作为备受宠爱的家庭最小的成员,他对父母安排的人生之路了很无趣,反而对航海冒险有这执着的念想。终于,在1651年9月1日那天,他全然不顾父母的劝阻和警告,毅然决绝地和好朋友汉斯偷偷登上了伦敦的船,开启了他的人生冒险之旅。

  首次出海遭遇风暴的鲁滨孙十分害怕无助,但最终都平安无事。当更大的海难来临之时,他的朋友汉斯选择了放弃,而他在经过内心的激烈的思想斗争之后选择了继续冒险。再次出行的他在还上度过了一段美好成功的航海旅程,却不料被摩尔人俘虏成奴隶。如此巨大的落差令他悲痛欲绝,向往自由的他无时无刻的计划着出逃。有一天,他终于找到一个合适的机会逃走了,途中出逃的他被船长救起,定居在巴西并且拥有了自己的事业。但天性爱冒险的他并不甘心于此,于是又扬帆起航出发,无奈途中造次遇到毁灭性的海难,船只摧毁,只有他一人绝处逢生。面对荒无人烟的海岛,鲁滨孙感觉再次落入了另一种绝境,但很快战胜了绝望、忧郁的负面情绪,利用沉船和小岛上所有的材料及工具,靠自己的智慧和双手建造房屋,寻找食物,圈养动物,种植谷物,改善自己的生活环境和生存质量。在岛上居住多年以后,他救助了一个野人俘虏,并取名叫“星期五”。“星期五”的到来给鲁滨逊带来了希望,也让他有了一个得力的助手和一位忠实的伙伴。后来,海岛回到阔别已久的故乡。在这个过程中,鲁滨逊遇到了许多常人难以预料的困难和挑战,但他凭借着自己的智慧和双手一一克服,在绝境中孕育希望,最终迎来了自己的新生。

  写梗概的作文500字 篇34

  金色的草房子,大片的艾叶,沉静的大河,一望无际的芦苇荡——这就是油麻地。这里生活着一群可爱的孩子:聪明的桑桑、文静的纸月、慈祥的秦大奶奶……

  桑桑是个聪明调皮的小男孩,他经常做出许多夸张的事。而六年的小学生活却让他没齿难忘。在这六年中,他经历了无数感人的故事明白了:善良,尊严,顽强……而这一切的一切也在他的心田里埋下了“爱”的种子。

  纸月的心灵如同皑皑白雪般纯洁。她没有父母,只有一个又当爹,又当娘的的奶奶。她在被其他人欺负时,怕奶奶担心,并没有告诉奶奶,而是独自一人默默流泪。直到桑桑帮助她把板仓小学的男生打跑后,默默无闻的她才露出一丝微笑。善解人意的她话不多,却总帮助别人。不要认为内向是一个缺点,有时,默默无闻却是最可爱的。

  故事中最撼动人心的莫过于秦大奶奶。她竟只为了学校的一个南瓜,而不慎落水,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感动之余,我不禁回想;到底是什么使她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是什么使她为了一个区区南瓜不顾眼前白花花的河水?——是油麻地人对她纯真的爱。文章还通过秃鹤,纸月,细马,杜小康四位同学性格特征,家庭背景和学习生活的描写,让我们感受到了孩子之间的友谊,以及同学间互帮互助的感人场景。

  在曹伯伯的笔下,每个人物形象性格分明,各有各的特点。他们每个人都是一本书,打开都是一段故事。《草房子》魔力般吸引着我,它的每个主人公都有它独特的人性美。

  《草房子》是一本永远值得我珍藏的书。

  写梗概的作文500字 篇35

  尼尔斯是个不爱读书的捣蛋鬼。一天,他因捉弄小精灵而变成了拇指大小。他试图向家里的小动物求助却被驱逐,就在此时,家鹅莫顿想跟大雁飞走,尼尔斯情急之下骑上雄鹅,开启了飞行之旅。

  男孩被雄鹅带到高空,结实了高傲的雁群,为了证明自己的实力,他们与雁群一起旅行。在农庄上,莫顿被一群男孩捉住了。尼尔斯靠着自己的机智与勇敢救出了莫顿,回到了雁群。

  几天后,他们随着雁群来到库拉山参加鹤之舞表演大会。大会上,狐狸斯密尔咬死了大雁被驱逐出境。随后,灰鹤的表演令大家震惊,给表演大会添上了一丝魅力。除了中间小小的插曲,整个表演大会都十分圆满。

  因为此事,斯密尔对雁群怀恨在心,一路追踪雁群伺机报复,他还怂恿紫貂和水獭偷袭雁群,但都未成功。随后,大雁们来到卡尔斯克鲁纳军港和大造船厂,兴奋之下他独自去参观,却得罪了青铜大汉,还好被木头人救下,成功脱险。

  由于被斯密尔追踪,大雁们便绕道飞去厄兰岛,在那遇见了小灰雁邓芬。他救下邓芬,并治好了她的伤。邓芬与他们一起踏上了旅行。

  旅行中,尼尔斯经过了许多神奇和有趣的地方。有海底城市、陶庚湖、伯尔斯拉格那、梅拉伦湖、峡谷等等,他每经过一个地方,都深有感触。这让他从一个调皮捣蛋的孩子成长为了一个善良、勇敢的孩子。回到家时,家中的动物们都非常欢迎他,他也变得更爱护动物了。他有时也会想起大雁们,希望它们能回来找他,但是无奈他变回原样后听不懂动物的语言了,只能暗自伤心。

  尼尔斯在这场旅行中完成了自身的升华,从不爱读书的调皮蛋蜕变成了一个爱护动物,勇敢善良的小男子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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