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2020第9号公告

@苍汤2563: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之间的转换都要注意哪些问题? -
方玛19120979639……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第六条规定: 一般纳税人符2113合以下条件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5261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

@苍汤2563: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的月销售额是多少? -
方玛19120979639…… 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76号 )规定:“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苍汤2563:关于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以下表述正确的有() - 上学吧继...
方玛19120979639……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纳税人2019年以后年度是否继续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需要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已经提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并享受15%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在2020年、2021年是否继续适用,应分别根据其2019年、2020年销售额确定.如果仍然符合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条件的,需在当年首次适用政策时,再次提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如果不再符合15%加计抵减政策条件但符合10%加计抵减政策条件,需在当年首次适用政策时,再次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并可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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