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应不应该立法
@墨世3242:见义勇为需要立法吗 -
时视18571472478…… 个人认为这还是一个道德层面的问题,道德与法是不可分割的,但是用立法来要求人们见义勇为在现今社会发展阶段来讲还是不现实的
@墨世3242:设立法律制度,提倡见义勇为行为,你认为可行吗? A行 B不行 -
时视18571472478…… 见义勇为是一种道德上的行为,我认为不应该用法律去倡导.首先,关于见义勇为本身就有很多法律责任到现在也弄不清楚,涉及很多方面.其次,如果加以法律倡导,很多情况下就改变了行为的目的
@墨世3242:见义勇为应该受法律保护吗?(200字左右) -
时视18571472478…… 目前我国对见义勇为的法律保护缺少全国性的统一立法,主要是通过地方性法规来予以实现的,一些省、市颁布了地方性的“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用以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 比如《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规定》,见义勇为人员可以主动向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确认其见义勇为行为,有关单位和个人也可以向公安机关举荐见义勇为人员. 另一方面全国各地都有政府设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向见义勇为而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人提供补偿和奖励,如广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近日宣布,将因见义勇为牺牲和伤残者的奖励慰问金额大幅提高,对见义勇为牺牲者的最高奖励,是从原来的5万元提高至30万元.
@墨世3242:求助,辩题是——见义勇为该不该立法褒扬?
时视18571472478…… 人家连什么叫见义勇为都不知道,还立法褒奖,有人做就不错了,或者说不被误解也就好
@墨世3242:见义勇为立法保护的不可行性? -
时视18571472478…… 你问的太概括如果笼统的说见义勇为立法保护,当然是必要的,因为有很多种保护.比如,从法理上讲,对自愿施救的人,一般不追究他们在施救过程中,因为采取的措施不当而导致的损害的责任.这是从保护非专业施救人员的角度来看的当然...
@墨世3242:辩论赛,我方不应该立法惩治见死不救者! 我自己感觉也不应该限制,我感觉如果用法律来先知道德那么? -
时视18571472478…… 这个问题学界早有定论.这里给你讲一个“尼尔斯之板”的故事.一次海难,一个叫尼尔斯的人在慌乱中抓住一块木板浮出了水面,这时另一个落水者向他游过来.显然,这块木板刚好够尼尔斯一个人浮在水面,如果两个人都搭这块木板都将淹...
@墨世3242:见义勇为是一种正义的体现,但很多人却因此被伤害着,法学界给予怎样?
时视18571472478…… 法律为了鼓励见义勇为,并不是没有相应的规定!在有国家鼓励的同时,比如政府慰问金等.在民法中也有相应的规定予以保护见义勇为的英雄.而且,近年来法律界对此...
@墨世3242:见义勇为该不该成为法律义务 -
时视18571472478…… 你的论点可以这样,保持社会稳定是国家机关的义务,但现在不要说社会治安,就连国家机关自己都践踏法律,捉猫猫一事还未解决,现在都又有高中生被打死在看守所里(自己上百度新闻看).既然你都这样,你有什么道德高度要求我见义勇为????个人的见义勇为更显现了社会的悲哀,如果有人指责麻木不仁者,希望他们要看看根源,上梁不正下梁歪,不要治标不治本.
@墨世3242:见义勇为无偿议论文 -
时视18571472478…… 法律往往关心的是如何抑制人性中的恶,却忽视激活人性中的善,导致公民的行为向不恶亦不善的状态运行,彼此之间缺少关怀,人情淡漠,这也是人们感受到的经济社会井然有序,却缺少温暖之情.从古至今,见义勇为一直是人们追求的道德...
@墨世3242:写一篇论文500字,“你认为见死不救的行为应该立法惩治吗?” -
时视18571472478…… 立题:应当分述1.专职人员渎职应严惩:医生,消防,警察或具备相应专业技能的人.2.对自身无害而不伸援手者,惩处重在信誉处罚,如不报警、不让路、不指路的给予通报、限制信贷等3、因恐惧、无专业技能、规避可能伤及自身的情况,可不追究.4、对见义勇为者的认定不应以受益者认定为准.加大奖励和补偿,加大宣传和荣誉、提高银行信用度
时视18571472478…… 个人认为这还是一个道德层面的问题,道德与法是不可分割的,但是用立法来要求人们见义勇为在现今社会发展阶段来讲还是不现实的
@墨世3242:设立法律制度,提倡见义勇为行为,你认为可行吗? A行 B不行 -
时视18571472478…… 见义勇为是一种道德上的行为,我认为不应该用法律去倡导.首先,关于见义勇为本身就有很多法律责任到现在也弄不清楚,涉及很多方面.其次,如果加以法律倡导,很多情况下就改变了行为的目的
@墨世3242:见义勇为应该受法律保护吗?(200字左右) -
时视18571472478…… 目前我国对见义勇为的法律保护缺少全国性的统一立法,主要是通过地方性法规来予以实现的,一些省、市颁布了地方性的“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用以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 比如《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规定》,见义勇为人员可以主动向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确认其见义勇为行为,有关单位和个人也可以向公安机关举荐见义勇为人员. 另一方面全国各地都有政府设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向见义勇为而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人提供补偿和奖励,如广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近日宣布,将因见义勇为牺牲和伤残者的奖励慰问金额大幅提高,对见义勇为牺牲者的最高奖励,是从原来的5万元提高至30万元.
@墨世3242:求助,辩题是——见义勇为该不该立法褒扬?
时视18571472478…… 人家连什么叫见义勇为都不知道,还立法褒奖,有人做就不错了,或者说不被误解也就好
@墨世3242:见义勇为立法保护的不可行性? -
时视18571472478…… 你问的太概括如果笼统的说见义勇为立法保护,当然是必要的,因为有很多种保护.比如,从法理上讲,对自愿施救的人,一般不追究他们在施救过程中,因为采取的措施不当而导致的损害的责任.这是从保护非专业施救人员的角度来看的当然...
@墨世3242:辩论赛,我方不应该立法惩治见死不救者! 我自己感觉也不应该限制,我感觉如果用法律来先知道德那么? -
时视18571472478…… 这个问题学界早有定论.这里给你讲一个“尼尔斯之板”的故事.一次海难,一个叫尼尔斯的人在慌乱中抓住一块木板浮出了水面,这时另一个落水者向他游过来.显然,这块木板刚好够尼尔斯一个人浮在水面,如果两个人都搭这块木板都将淹...
@墨世3242:见义勇为是一种正义的体现,但很多人却因此被伤害着,法学界给予怎样?
时视18571472478…… 法律为了鼓励见义勇为,并不是没有相应的规定!在有国家鼓励的同时,比如政府慰问金等.在民法中也有相应的规定予以保护见义勇为的英雄.而且,近年来法律界对此...
@墨世3242:见义勇为该不该成为法律义务 -
时视18571472478…… 你的论点可以这样,保持社会稳定是国家机关的义务,但现在不要说社会治安,就连国家机关自己都践踏法律,捉猫猫一事还未解决,现在都又有高中生被打死在看守所里(自己上百度新闻看).既然你都这样,你有什么道德高度要求我见义勇为????个人的见义勇为更显现了社会的悲哀,如果有人指责麻木不仁者,希望他们要看看根源,上梁不正下梁歪,不要治标不治本.
@墨世3242:见义勇为无偿议论文 -
时视18571472478…… 法律往往关心的是如何抑制人性中的恶,却忽视激活人性中的善,导致公民的行为向不恶亦不善的状态运行,彼此之间缺少关怀,人情淡漠,这也是人们感受到的经济社会井然有序,却缺少温暖之情.从古至今,见义勇为一直是人们追求的道德...
@墨世3242:写一篇论文500字,“你认为见死不救的行为应该立法惩治吗?” -
时视18571472478…… 立题:应当分述1.专职人员渎职应严惩:医生,消防,警察或具备相应专业技能的人.2.对自身无害而不伸援手者,惩处重在信誉处罚,如不报警、不让路、不指路的给予通报、限制信贷等3、因恐惧、无专业技能、规避可能伤及自身的情况,可不追究.4、对见义勇为者的认定不应以受益者认定为准.加大奖励和补偿,加大宣传和荣誉、提高银行信用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