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22年21号公告原文

@伯性3507: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 -
生贾14782515421……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具体细则: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4〕122号公告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

@伯性3507: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有哪些?如何界定企业是否属于不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
生贾14782515421……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四、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1.烟草制造业. 2.住宿和餐饮业. 3.批发和零售业. 4.房地产业. 5.租赁和商务...

@伯性350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处置固定资产缴纳增值税的最新通知是什么? -
生贾14782515421…… 《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四、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三)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伯性3507:固定资产低于原值的时候需要缴纳吗? -
生贾14782515421……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不再有售价低于原值并同时满足三个条可免征增值税的优惠. 2009年1月1日前购进或自制固定资产或未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经使用后又销售的,按照4%征收率...

@伯性3507:应交税金期末留底应如何处理 -
生贾14782515421…… 应交税金期末留抵金额,不需要单独处理,只需要放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里面即可. 几种特殊情形下增值税留抵税额的处理方法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营地点迁移时增值税留抵税额处理《关于一般纳税人迁移有关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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