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40号文件解读

@郭佳3649:资产划转,税务上该如何处理 -
刁策17764198045…… 近年来,随着多种所有制企业的日益增长,兼并重组等业务越来越多,资产划转逐渐成为集团内部、同一投资主体间整合企业资源、优化业务架构的重要形式.资产划转的税收政策最初主要针对国有企业设定,2014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

@郭佳3649:如何理解财税2016 36号文件第四十条 -
刁策17764198045…… 你指的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条吧?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这条的重点是同一项销售行为.比如,向消费者空调销售企业销售空调并安装,就是既涉及销售货物(空调),又涉及服务(安装空调),假如空调价格5000元(不含税),安装费用200元(不含税),就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应当按照销售货物,对5000+200=5200元按照17%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再比如,建筑安装企业安装水暖管道,就按照适用税率11%计算缴纳增值税.

@郭佳3649:工伤取得的补助金是否缴纳个税?工伤取得的补助金是否缴纳个税
刁策17764198045……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0号)的规定,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

@郭佳3649:请教财务专家 - 财税[2012]39号 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解读
刁策17764198045…… 一、小规模纳税人的外贸企业,不存在进项抵扣,所以不存在退还相应的进项税额;二、免退税办法里包括了免税与退税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生效后,按一般纳税人来处理;之前还是按小规模纳税人来办理.这个月是小规模,发生的出口业务只能免税,不存在退税;下个月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的出口业务按免退或免抵退办法办理.

@郭佳3649:购进不动产尚未抵扣完毕的一般纳税人,必须在4月税款所属期将40%的待抵扣税额一次性转入抵扣吗? -
刁策17764198045……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五、自2019年4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四)项第1点、第二条第(一)项第1点停止执行,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照上述规定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因此,购进不动产尚未抵扣完毕的一般纳税人,可以在4月及以后任一税款所属期将40%的待抵扣税额一次性转入抵扣.

@郭佳3649:关于财税[2010]94号文件规定,契税如何征收? -
刁策17764198045…… 关于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

@郭佳3649:工伤赔偿金月薪超过三千五需要上税吗 -
刁策17764198045…… 停工留薪期工资超过3500元要纳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0号)规定,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获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等免征个人所得税. 但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是工资薪金所得,超过3500元的,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郭佳3649:支付的工伤补助和伤残补助需要代扣个税吗?
刁策17764198045……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第四十八号)第四条的规定,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免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0号)第一条的规定,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郭佳3649:你好,想咨询下企业收到的拆迁补偿款涉及交税吗?都交哪些税呢? -
刁策17764198045…… 增值税方面,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3第(三十七)条规定,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增值税方面,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3第(三十七)条规定,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 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 所得税方面:如果企业满足政策性搬迁条件,那么, 企业在搬迁期间发生的搬迁收入和搬迁支出,可以暂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而在完成搬迁的年度,对搬迁收入和支出进行汇总清算. 因此,建议按照上述文件执行.如满足条件,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属于政策性搬迁,按照40号文件确认收入,不属于政策性搬迁,应于取得拆迁补偿的当年并入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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