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行政复议条例》第38条规定,被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副本之日起
我国从1990年正式确立行政复议制度、颁布《行政复议条例》以来,至1999年颁布《行政复议法》,现没有出台有关行政复议举证责任的具体规定或解释。原《行政复议条例》第38条规定:“被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0日内,向复议机关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或者证据,并提出答辩书”。《行政复议法》第23条作出了相同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一...
行政复议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后,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前,当事人( ). - …… 正确答案:C 解析:《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38条规定: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行政复议机关同意,可以撤回.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行政复议机构准许和解终止行政复议,申请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申请行政复议 - ……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可以撤回. 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
申请行政复议范围有哪些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条例》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不服,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政策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自主权;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5、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6、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7、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可以申请复议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加害人对行政复议不服,应以谁为被告? - ……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8条2款:“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但是,应以做出行政处罚或赔偿决定的行政机关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而不是以复议机关为被告.
行政复议法第25条规定与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38条相矛盾怎么办? - …… 《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 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可以撤回.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 哪里矛盾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一...
行政复议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后,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前,当事人( ). - …… 正确答案:C 解析:《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38条规定: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行政复议机关同意,可以撤回.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行政复议机构准许和解终止行政复议,申请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申请行政复议 - ……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可以撤回. 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
申请行政复议范围有哪些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条例》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不服,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政策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自主权;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5、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6、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7、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可以申请复议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加害人对行政复议不服,应以谁为被告? - ……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8条2款:“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但是,应以做出行政处罚或赔偿决定的行政机关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而不是以复议机关为被告.
行政复议法第25条规定与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38条相矛盾怎么办? - …… 《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 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可以撤回.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 哪里矛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