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条例》
@万友6176:护士条例(行政法规) - 搜狗百科
福金15015848502…… 第十三条 护士执业,有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职业健康监护的权利;患职业病的,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赔偿的权利.
@万友6176:《护士条例》的第十一条?
福金15015848502……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良好记录和不良记录,并将该记录记入护士执业信息系统.
@万友6176:《护士条例》的第十五条?
福金15015848502…… 第十五条 护士有获得疾病诊疗、护理相关信息的权利和其他与履行护理职责相关的权利,可以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万友6176:请问一下护士条例第十九条说的是什么?
福金15015848502…… 第十九条 护士有义务参与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护士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的安排,参加医疗救护.
@万友6176:护士条例的第二十七条?
福金15015848502…… 第二十七条 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在护士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福金15015848502…… 第十三条 护士执业,有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职业健康监护的权利;患职业病的,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赔偿的权利.
@万友6176:《护士条例》的第十一条?
福金15015848502……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良好记录和不良记录,并将该记录记入护士执业信息系统.
@万友6176:《护士条例》的第十五条?
福金15015848502…… 第十五条 护士有获得疾病诊疗、护理相关信息的权利和其他与履行护理职责相关的权利,可以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万友6176:请问一下护士条例第十九条说的是什么?
福金15015848502…… 第十九条 护士有义务参与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护士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的安排,参加医疗救护.
@万友6176:护士条例的第二十七条?
福金15015848502…… 第二十七条 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在护士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