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计抵减声明一年填一次吗
@父饰1523: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如果已经提交过《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需要再次提交吗? -
容辉19467089454…… 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如果已经提交过《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一般不需要再次提交.
@父饰1523:进项税和销项税的区别,它们之间如何抵扣 -
容辉19467089454…… 近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发布,细化增值税改革具体政策措施.其中,最暖心的亮点之一就是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
@父饰1523:公司经营期不满3个月的纳税人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吗? -
容辉19467089454……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纳税人2019年以后年度是否继续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需要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已经提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并享受15%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在2020年、2021年是否继续适用,应分别根据其2019年、2020年销售额确定.如果仍然符合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条件的,需在当年首次适用政策时,再次提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如果不再符合15%加计抵减政策条件但符合10%加计抵减政策条件,需在当年首次适用政策时,再次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并可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
@父饰1523:4月1日我公司可以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请问是否还需要当地税务局审批吗? -
容辉19467089454…… 纳税人享受加计抵减政策,不需要任何审批,纳税人自己选择适当方式,线上或线下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即可,《声明》中的基本信息均由税收征管系统自动填写,纳税人仅需勾选、填写4项内容(即所属行业、判定销售额占比的时间段、四项服务销售额、全部销售额).《声明》信息录入成功后,申报纳税系统将自动开放“加计抵减模块”,纳税人自行计算填报加计抵减额,申报纳税系统将根据申报表内部勾稽关系,自动计算抵减当期应纳税额.
@父饰1523: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声明备案现在可以选择备案2024年度的() - 上学吧
容辉19467089454…… 不好意思,刚题目理解错了...增值税加计扣除政策从4月1日开始执行,现在5月报税,报的就是4月的税收,所以如果符合条件,是可以正常享受加计扣除的
@父饰1523: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是什么 -
容辉19467089454……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是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这里的执行期限是指税款所属期.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称加计抵减政策).
@父饰1523:现在预扣预缴时使用的累计预扣法如何计算个税?会不会造成税负逐渐增加? -
容辉19467089454…… 近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发布,细化增值税改革具体政策措施.其中,最暖心的亮点之一就是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
容辉19467089454…… 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如果已经提交过《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一般不需要再次提交.
@父饰1523:进项税和销项税的区别,它们之间如何抵扣 -
容辉19467089454…… 近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发布,细化增值税改革具体政策措施.其中,最暖心的亮点之一就是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
@父饰1523:公司经营期不满3个月的纳税人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吗? -
容辉19467089454……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纳税人2019年以后年度是否继续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需要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已经提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并享受15%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在2020年、2021年是否继续适用,应分别根据其2019年、2020年销售额确定.如果仍然符合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条件的,需在当年首次适用政策时,再次提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如果不再符合15%加计抵减政策条件但符合10%加计抵减政策条件,需在当年首次适用政策时,再次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并可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
@父饰1523:4月1日我公司可以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请问是否还需要当地税务局审批吗? -
容辉19467089454…… 纳税人享受加计抵减政策,不需要任何审批,纳税人自己选择适当方式,线上或线下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即可,《声明》中的基本信息均由税收征管系统自动填写,纳税人仅需勾选、填写4项内容(即所属行业、判定销售额占比的时间段、四项服务销售额、全部销售额).《声明》信息录入成功后,申报纳税系统将自动开放“加计抵减模块”,纳税人自行计算填报加计抵减额,申报纳税系统将根据申报表内部勾稽关系,自动计算抵减当期应纳税额.
@父饰1523: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声明备案现在可以选择备案2024年度的() - 上学吧
容辉19467089454…… 不好意思,刚题目理解错了...增值税加计扣除政策从4月1日开始执行,现在5月报税,报的就是4月的税收,所以如果符合条件,是可以正常享受加计扣除的
@父饰1523: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是什么 -
容辉19467089454……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是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这里的执行期限是指税款所属期.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称加计抵减政策).
@父饰1523:现在预扣预缴时使用的累计预扣法如何计算个税?会不会造成税负逐渐增加? -
容辉19467089454…… 近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发布,细化增值税改革具体政策措施.其中,最暖心的亮点之一就是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