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计10抵减声明填成了15

@佴娜6228: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如果已经提交过《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需要再次提交吗? -
暨谢18852468893…… 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如果已经提交过《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一般不需要再次提交.

@佴娜6228:公司经营期不满3个月的纳税人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吗? -
暨谢18852468893……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纳税人2019年以后年度是否继续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需要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已经提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并享受15%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在2020年、2021年是否继续适用,应分别根据其2019年、2020年销售额确定.如果仍然符合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条件的,需在当年首次适用政策时,再次提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如果不再符合15%加计抵减政策条件但符合10%加计抵减政策条件,需在当年首次适用政策时,再次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并可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

@佴娜6228:农产品发票能加计抵减进项税额吗? -
暨谢18852468893…… 是抵扣zhidao税额加计抵减15%.如果抵扣是10%那么是10%中再加扣15%.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 现就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内业纳税人按照...

@佴娜6228:请问加计抵扣15%在申报时,如何填报,可否先抵扣? -
暨谢18852468893…… 如果进项足够抵扣销项,是先抵扣进项税额,再抵扣加计部分.

@佴娜6228: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10%抵扣政策 -
暨谢18852468893……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规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以下称“申报表主表”)第13栏“上期留抵税额”“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和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栏次停止使用,不再填报数据.二、2016年27号公告发布前,申报表主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中有余额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27公告发布之日起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将余额一次性转入第13栏“上期留抵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中.三、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佴娜6228:当月未计提进项税,但报税时却进行了进项税抵扣,现在发现不应该抵扣,怎么办? -
暨谢18852468893…… 近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发布,细化增值税改革具体政策措施.其中,最暖心的亮点之一就是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

@佴娜6228:本次深化增值税改革新出台了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其具体内容是什么? -
暨谢18852468893…… 符合条件的从事生产、生活服务业一般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用于抵减应纳税额.

@佴娜6228:老师,您好!我们是物业公司,我们公司属不属于生活性服务业?能否享受这次15%加计抵减的政策呢? -
暨谢18852468893…… 物业公司并不属于生活性服务业,如果想享受减免政策的话,可以咨询一下工作人员.

@佴娜6228:纳税人当期应纳税额是零的,当期计提的加计抵减额会计处理 -
暨谢18852468893…… 纳税人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抵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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