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招标的法律依据
@舒贾2173:招标人可以终止招标程序的情形有哪些? -
伍娟13565807785…… 《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
@舒贾2173:终止招标违法需承担什么责任 -
伍娟13565807785…… 根据招2113标投标实施条例(613号文)规定如下: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5261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
@舒贾2173:至发售完招标文件到开标前终止招标的法律责任(有正当理由或无正当理由) -
伍娟13565807785…… 1、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 “第七十二条 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或者售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终止招标的,除有正当理由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根据情节可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给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造成损失的,并应当赔偿损失.” 2、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规定: “第五十五条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根据情节可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 ... (十)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或者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后终止招标的. 具有前款情形之一,且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舒贾2173:开标以后能否取消招标.具体情况是企业的预算不够,但是在开标后才发现.这种情况下如何终止招标? -
伍娟13565807785…… 一、相关招标适用法律条文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
@舒贾2173:招投标公告已经发出去,什么情况下才会停止招标,比如有串标或暗箱操作等情况 -
伍娟13565807785…… 停止招标也叫终止招标,一般情况下,不会发生终止招标,即使有串标或者暗箱操作的情况.通常来说,招标人可以终止招标程序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六种情形:1、发现招标文件有重大错误、或发现招标原则出现不公平和不公正的情况,必须终...
@舒贾2173:招标中三家单位投标,但是有一家单位未报价,招标有效吗 -
伍娟13565807785…… 答: 招标中三家单位投标,但是有一家单位未报价,招标有效的 问题问的挺好的 很高兴为你回答
@舒贾2173:招标公告发出后(招标文件还未出售),工程突然有变更,能直接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吗? -
伍娟13565807785…… 可以先发出终止招标的公告 再发出新工程的公告 .这样没有法律风险 否则有的投标人会找理由投诉你没有终止公告就又发新公告. 依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舒贾2173:招标单位在招标截止前10分种撤标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
伍娟13565807785……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招标人不得擅自终止招标.因为招标程序一旦启动,各主体都会付出相应的成本,这些成本不能恣意的浪费.终止招标需要达到两个条件才能做出,一是有合理的理由,见《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终止招标.二是发生不可抗力.这个在大部分法律法规及规章中被认定为最重要的法定理由,在发生不可抗力情况下招标人可以终止招标.综上所述,判定招标人终止招标是否合理的依据是其是否有法定终止招标事由,如不符合法定条件,则属于擅自终止招标,对投标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舒贾2173:招投标疑问 -
伍娟13565807785…… 当然能.招标讲的就是诚实信用. 实施条例 第四十二条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伍娟13565807785…… 《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
@舒贾2173:终止招标违法需承担什么责任 -
伍娟13565807785…… 根据招2113标投标实施条例(613号文)规定如下: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5261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
@舒贾2173:至发售完招标文件到开标前终止招标的法律责任(有正当理由或无正当理由) -
伍娟13565807785…… 1、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 “第七十二条 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或者售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终止招标的,除有正当理由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根据情节可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给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造成损失的,并应当赔偿损失.” 2、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规定: “第五十五条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根据情节可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 ... (十)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或者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后终止招标的. 具有前款情形之一,且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舒贾2173:开标以后能否取消招标.具体情况是企业的预算不够,但是在开标后才发现.这种情况下如何终止招标? -
伍娟13565807785…… 一、相关招标适用法律条文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
@舒贾2173:招投标公告已经发出去,什么情况下才会停止招标,比如有串标或暗箱操作等情况 -
伍娟13565807785…… 停止招标也叫终止招标,一般情况下,不会发生终止招标,即使有串标或者暗箱操作的情况.通常来说,招标人可以终止招标程序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六种情形:1、发现招标文件有重大错误、或发现招标原则出现不公平和不公正的情况,必须终...
@舒贾2173:招标中三家单位投标,但是有一家单位未报价,招标有效吗 -
伍娟13565807785…… 答: 招标中三家单位投标,但是有一家单位未报价,招标有效的 问题问的挺好的 很高兴为你回答
@舒贾2173:招标公告发出后(招标文件还未出售),工程突然有变更,能直接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吗? -
伍娟13565807785…… 可以先发出终止招标的公告 再发出新工程的公告 .这样没有法律风险 否则有的投标人会找理由投诉你没有终止公告就又发新公告. 依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舒贾2173:招标单位在招标截止前10分种撤标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
伍娟13565807785……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招标人不得擅自终止招标.因为招标程序一旦启动,各主体都会付出相应的成本,这些成本不能恣意的浪费.终止招标需要达到两个条件才能做出,一是有合理的理由,见《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终止招标.二是发生不可抗力.这个在大部分法律法规及规章中被认定为最重要的法定理由,在发生不可抗力情况下招标人可以终止招标.综上所述,判定招标人终止招标是否合理的依据是其是否有法定终止招标事由,如不符合法定条件,则属于擅自终止招标,对投标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舒贾2173:招投标疑问 -
伍娟13565807785…… 当然能.招标讲的就是诚实信用. 实施条例 第四十二条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