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几日内进行审查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规定,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受理;如果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在行政复议机关审查期间,如果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应当经行政复议机关同意。但是,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并不影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以后,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决定是否受理 - …… 行政管理相对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后,行政复议机关通过对行政复议申请的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时,接受申请,并予以立案.通常人们把行政复议机关的这一活动,称为行政复议的受理. 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接到行政复议...